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2月)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30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遂蓬市监处罚〔2025〕196号

李斯

92510921MABQJ1NH2E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超市

蓬溪县世纪名盛购物超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2025年12月12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任隆镇巴乐兔童装店(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产品

遂蓬市监罚〔2025〕199号

何莉

92510921MAD1VLQM8G

蓬溪县任隆镇巴乐兔童装店(个体工商户)

蓬溪县任隆镇巴乐兔童装店(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

2025年12月15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向氏理疗馆经营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遂蓬市监处罚〔2025〕203号

向权先

92510921MAEXUT5P1T

蓬溪县向氏理疗馆

蓬溪县向氏理疗馆经营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商品的性能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12月23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张世海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遂蓬市监处罚〔2025〕202号

张世海

92510921MA6A9LC77B

蓬溪县蓬南镇张世海副食店

蓬溪县蓬南镇张世海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12月22日

5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副食门市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遂蓬市监处罚〔2025〕201号

唐伟

92510921MA64WTEK85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副食门市部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副食门市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12月22日

6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赤城镇江西老表酒店用品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遂蓬市监处罚〔2025〕204号

胡和兵

510921600170233

蓬溪县赤城镇江西老表酒店用品店

蓬溪县赤城镇江西老表酒店用品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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