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大石镇依法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委员会 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大石镇依法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之年。大石镇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矛盾,共同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大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蓬溪“三县三城”建设贡献大石力量。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委会会前学法重点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生动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活动、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作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展示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法律进学校专题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宣讲、手抄报、主题征文等形式进课堂、入头脑,筑牢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法治思想基础。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大石司法所)
(三)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注重结合大石实际回答法治大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对村(社区)等基层治理领域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责任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依法治理办)
二、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
(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办纪念“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五)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述职内容工作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依法治理办)
(六)完善全面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建设﹐促进各协调小组在各自领域发挥协调衔接作用,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贯通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实法治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建立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制度,推动法治大石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
三、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参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就近可办”。加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全链精准赋权到位。(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大石司法所)
(八)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强化政府合同备案审查、后评估,实现政府合同全流程规范管理。(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依法治理办、大石司法所)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做实综合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
(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评查力度,增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频次,依法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监管。完善科学规范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办、镇社会事务办、大石市场监管所、大石司法所)
四、着力推进公正司法
(十一)依法监督司法活动。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体系,建立错案纠错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司法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定期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深化司法作风群众评议,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大石法庭、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
五、加快构建依法治理新格局
(十二)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出台并落实《大石镇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推行普法责任“三张清单”。深化“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解读。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做优“法治蓬溪”普法全媒体平台,注重宣传报道本地执法典型案例。组建“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队,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治讲堂”、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文艺进万家”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讲好大石法治故事。(责任单位: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大石司法所)
(十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加强小微权力监督,深入推进清廉乡村、清廉社区建设。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并加强动态管理。深化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完善网络内容管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各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石司法所)
(十四)深化平安大石建设。进一步健全平安大石建设协调机制,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预防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法治机制建设。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强化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行动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青少年不良行为。(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妇联、镇团委、大石法庭、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大石市场监管所)
(十五)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健全人民调解协会组织网络,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探索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大石法庭、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
(十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构建全域覆盖、便捷普惠、高效运行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促进法律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合理调剂法律服务力量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捷化。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行动,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责任单位:大石司法所)
(十七)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中省市县各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大石司法所)
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十八)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相关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大石法庭、大石派出所、大石司法所、大石市场监管所)
(十九)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法治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司法、律师等法治领域人才交流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