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远明鲜鱼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3号 | 蒲泽建 | 92510921MA66F34764 | 蓬溪县蓬南镇远明鲜鱼店 | 蓬溪县蓬南镇远明鲜鱼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小雪水果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5号 | 杨远辉 | 92510921MACRCFPX9M | 蓬溪县蓬南镇小雪水果店 | 蓬溪县蓬南镇小雪水果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赤城镇壹号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1号 | 薛梅 | 92510921MA63HU8H57 | 蓬溪县赤城镇壹号生活超市 | 蓬溪县赤城镇壹号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23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鱼行天下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7号 | 袁星 | 92510921MA7G15LP12 | 蓬溪县蓬南镇鱼行天下店 | 蓬溪县蓬南镇鱼行天下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胡平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6号 | 胡平 | / | 胡平 | 胡平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6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杨桂兰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4号 | 杨桂兰 | / | 杨桂兰 | 杨桂兰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7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冻货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28号 | 梁琴艳 | 92510921MA6BECY62G |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冻货店 | 蓬溪县蓬南镇唐氏冻货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15日 |
8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张三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19号 | 余勇 | 92510921MA68509MX8 | 蓬溪县张三副食店 | 蓬溪县张三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 2024年7月23日 |
9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小强日杂店销售未明码标价殡葬用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17号 | 梁小强 | 92510921MA669HGM0T | 蓬溪县蓬南镇小强日杂店 | 蓬溪县蓬南镇小强日杂店销售未明码标价殡葬用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4年7月19日 |
10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蓬南镇何氏烟花爆竹专卖二店销售未明码标价殡葬用品案 | 蓬市监处罚〔2024〕116 号 | 何东 | 92510921MA64WU4T02 | 蓬溪县蓬南镇何氏烟花爆竹专卖二店 | 蓬溪县蓬南镇何氏烟花爆竹专卖二店销售未明码标价殡葬用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 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