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1190065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办函〔2020〕17号
  • 成文日期: 2020-04-02
  • 发布日期: 2020-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02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府办函〔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

《蓬溪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2020年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

 


蓬溪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2020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县有机产品认证水平,加快推进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的通知》(川质监函〔2018926号)和《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蓬府办函〔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三县一城"总体思路和建设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全县生态资源、农业资源优势,推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现代农业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促进有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产业升级。

二、基本原则

依托优势产业。围绕蓬溪"粮油、蔬菜、林果、畜禽"四大农业优势产业,立足蓬溪有机产业发展现状,以绿然有机蔬菜、蓬溪矮晚柚、蓬溪仙桃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按照"管好一批、认证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强有机产品生产主体培育,逐步引导传统农业向有机生产方式靠近,不断扩大有机产品数量、质量、规模和产值。

(二)突出核心示范。按照"树立标杆、带动一片、影响一行"的思路,打造具有代表性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基地,通过核心示范带动,进一步辐射产业环线、产业带和产业园区,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形成实现有机产业发展"全域、全业、全时、全民"推进。

推进"三产"融合。重视有机产业链建设,按照"扩大产品认证,做强加工环节,健全销售渠道"的思路,加快有机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进程,促进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有机产业发展,顺利通过2020年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末)的考评认定,并达成以下目标:

        ——不断壮大经营主体。在保持现有有机生产主体的基础上,2020年新认证6家,培育3家,储备4家。20201031日前,全县有机产品生产主体达到10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2家,有机加工企业1-2家,专业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3家。

——做大有机产业规模。全县有机获证企业数量、种植面积、养殖面积、加工产量、产值等较2019年保持稳定增长10%20201120日前,力争全县有机粮油1200亩,有机仙桃2000亩,有机蔬菜700亩,有机矮晚柚400亩,其他有机水果2400亩;有机水产养殖面积600亩;出栏有机生猪8000头,其他有机畜禽2000只。实施"有机产业+"战略,将有机生产、加工物流、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同步推进,有机产品产值占全县农业产值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4%,有机产业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有明显拉动作用。

       ——提升有机品牌形象。在保持现有有机产品数量的基础上,2020年新认证3个,培育3个,储备4个。20201031日前,全县有机产品数量达到31个。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力争发展地理标志商标1实现"零突破"

——突出抓好示范带动。打造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基地4个,突出示范引领。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无黑臭水体,水质达到Ш类标准的区域保持水质不下降,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88%,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全县环境优良,适宜发展有机农业。

四、工作内容

(一)打好"三大战役",保障有机产业发展环境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主要污染物及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氮)的排放量持续减少,完成大气总量减排任务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任务。(牵头单位:蓬溪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企业水污染管控,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小流域水环境改善、良好水体保护工作,全县无黑臭水体,地表水质达到Ш类标准的区域保持水质不下降,有机生产区域农田灌溉水质达到Ш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牵头单位:蓬溪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3.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水土保持,加强高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秸秆还田,持续提升耕地基础地力。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防治农村土壤面源污染。制定有效的土壤保护计划和有机种植基地土壤抽检计划,避免农事活动对土壤的污染和破坏,加大对有机种植基地的环境管理力度,必要时进行科学的轮作、套作和林下放,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牵头单位:蓬溪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经科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二)突出"六项重点",加快推进有机产业发展

1.落实有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蓬溪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一是依托现有有机企业抓亮点、抓示范,率先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看点、能带动的有机农业示范项目;二是分步实施、优先扶持基础较好的产业,以有机矮晚柚、有机鱼、绿然有机蔬菜、有机仙桃、华亨泰丰有机生猪为重点,以砂糖橘、蓝莓、中药材、木本油料为补充,深入发掘我县有机产业发展潜力,积极引进打造各具特色的规模化有机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扩大优势农产品和有机基地认证规模。结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细则,科学规划产品培育认证时间,形成有机产品发展梯队,保证种植面积、养殖数量、获证产品、企业数量、加工产量、产值每年稳定增长10%;三是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有机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组织模式,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有机产业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2.建立有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一是加强有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库,建立健全以"县农技中心+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村农技员"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落实专人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强化有机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培训职业农民,普及有机生产技术与有机管理理念,确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从生产源头保证有机品质。二是加强有机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括有机稻田综合种养、有机果蔬种植、有机生猪养殖、有机粮油种植、有机水产养殖、有机林木种养和有机青花椒加工、有机猪肉制品加工、有机粮油加工等标准子体系,制定先进的生产、管理等内控标准,为全县提供有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支撑。三是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互联网+有机农业"战略,探索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基地实施"雪亮工程",对有机产品生产实施全程监管。强化蓬溪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鼓励支持新建检验检测标准以服务有机产品检测,实现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3.壮大有机产品精深加工业。以现代农业示范区蓬溪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规上有机投入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发展,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饲料加工企业,使用有机原料进行有机食品和饲料加工并通过有机认证,重点结合小黄姜、有机蔬菜、畜禽产品、粮油产品、水产品等开展食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县经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示范区、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4.加强有机产品品牌建设。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动战略,努力改变品牌"少、乱、弱"现状,集中力量做实做强"遂宁鲜""蓬山溪水"农产品公用品牌,建立公共品牌"产品准入、标准生产、推介营运、监督管理、有序退出"五大体系。充分利用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和社会认可度,积极引导有机生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充分论证"蓬溪仙桃""蓬溪矮晚柚"等地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组建产业联盟,加强有机产品宣传,提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增强消费者的健康消费和品牌意识,推动有机食品生产,引导广大消费者消费有机食品,形成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5.加快有机产品市场拓展。鼓励企业探索"互联网+"的市场营销模式,依托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中心,积极支持、拓展有机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机产品获证主体开设销售专柜,整合区域有机产品资源,逐步建立有机产品销售终端专区、专店。加强与特色餐饮、旅游景区对接,推进有机产业和旅游康养业融合发展。建立有机农产品配送中心,完善有机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开发有机农产品市场,促进有机农产品营销,加快建立有机农产品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县商务经合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6.加大有机农业资金保障。强化对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调整财政资金结构,统筹存量,加大增量,支农资金向有机农业倾斜。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投放到对农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农业各大服务体系、龙头企业扶持、专业合作社培育、技术培训与推广等基础项目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资金的投入方式上,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以项目为纽带聚集各部门支农资金支持发展有机农业,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继续落实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奖补政策,对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示范区、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局)

(三)实施"五大行动",强化有机产地环境监管

1.大力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行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管理,落实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农事登记制度,严禁有机产品基地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抽查,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和科学施肥管理技术体系,盲目施肥和过量施肥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传统施肥方式得到改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2.大力实施废弃农膜回收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和"村回收、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模式,明确农膜使用标准和回收责任,建立收集网络和加工处理工厂,切实解决废弃农膜露天焚烧、随意弃置和残留土壤等问题。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环境废弃农膜"零污染"目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蓬溪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3.大力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行动。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收集利用设施,推行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蓬溪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4.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突出抓好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推广秸秆"三贮一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探索秸秆代料栽培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食品食用菌生产,积极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蓬溪生态环境局县经科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5.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建立部门间案件线索通报、快速反应、协查协作、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坚决摧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县农业投入品质量得到全面控制,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四)建设"四项体系",健全有机产业风险防控

1.加强环境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发展总体布局,找准蓬溪县有机产业发展环境缺陷,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夯实绿色有机本底。强化环境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全县土壤、重点流域水质进行定期抽查,抽查率达100%。加强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县不发生一起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不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牵头单位:蓬溪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加强认证获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认证,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对应"红、黄、蓝"三色进行分级标记预警,实时更新全县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工作台账。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每月5前将获证企业、认证产品等相关信息通报至农业农村部门,由农业农村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复审或申请新的认证证书,以免出现中断或者证书过期,从基础和源头防控有关风险,降低危险发生。三是建立健全联合帮扶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认证专家咨询委员会,落实经办人员,结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细则,科学规划产品培育认证时间,引导企业获得认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证后监管,规范有机认证行业,净化全县有机认证秩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加强农业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有机产地水土流失,加强全县森林病虫害的检测、防治及检疫工作。建立健全畜禽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4.加强农产品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强对有机生产基地基础监管、过程监管和产品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有机产品的监督抽查,全县有机产品抽查率100%。二是加快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示范区有机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力度,制定风险防控应对措施,有效防控有机产业链条中各种风险。三是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对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综合执法力度,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县"三县一城"和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增添措施,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抓好产业发展、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宣传推广等工作,加快推进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进程。

    (二)通力协作,强化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蓬溪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供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指导与督促,落实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创造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做到工作事前有方案、有安排,事中有记录、有痕迹,事后有总结、有经验,做好创建工作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收集,及时报工作情况每月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信息1条,向相关新闻媒体报送工作信息和经验文字。

(四)督查督办,逗硬考核。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已经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倒扣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科学的考核奖惩办法,做到任务目标清晰、工作措施具体,并及时跟踪检查督促,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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