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水务局关于办理非农取水许可的
通 知
天福镇自来水站、国网蓬溪县供电分公司碧山庙发电站、国网蓬溪县供电分公司高洞庙发电站、高桥电站、任隆镇腾达页岩机砖厂、蓬南镇东升砖厂: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费改税相关工作,2017年12月,县水务局以《蓬溪县水务局关于办理非农取水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蓬水函〔2017〕95号),对全县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取水单位进行了督促办理,截至目前,仍未到县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为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
全县未办理取水许可单位分别为天福镇自来水站、国网蓬溪县供电分公司碧山庙发电站、国网蓬溪县供电分公司高洞庙发电站、高桥电站、任隆镇腾达页岩机砖厂、蓬南镇东升砖厂。
二、处罚意见
近期,县水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上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取水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蓬溪县水务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