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2020〕14号 签发人:黄亚军
蓬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
2019年,我县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要求,坚持统筹推进,以改革促发展,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召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政府职能履行、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并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36次,专题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并提出贯彻意见,狠抓责任落地落实。三是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统筹推进。制发《蓬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蓬府办函〔2019〕107号),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全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深入乡镇、部门调研督导法治政府建设12次,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核范围。在认真总结梳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蓬溪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于2019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政务网站公开。
(二)坚持改革引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分析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对策,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激发创新创业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成机构改革,重新设定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制发《蓬溪县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蓬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蓬溪县相对集中行使审批事项基本清单》等文件,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划转率51%,集中许可类审批事项81.4%。制定《蓬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验合一"改革试点方案》,对13个单项审批事项合并为5项,有效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82%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网办事项比率达85%。继续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减少证明事项70项,加强证明事项的共享复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点单式"项目秘书服务制,为重大项目服务达300余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在撤并乡镇保留便民服务点。二是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机构改革后,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编制县直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形成职能法定、责任明确、程序清晰、问责有据的权责体系。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登记效率。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2019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1件,罚款268余万元,移送拘留2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00余份。
(三)坚持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蓬溪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按程序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五大"法定程序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广泛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调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新增公职律师7名,对《县直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县城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标准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份、法律意见书12份,审查合同40件。
(四)坚持规范用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综合执法局,拟订《蓬溪县相对集中行使执法事项基本清单》,探索将除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执法权力集中划转至综合执法局,占县级执法事项总数的58%。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蓬溪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利用"互联网+"模式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达到网络课程学习规定时长的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达84%,位居全市前列。
(五)坚持多向发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筑牢"关键少数"法治信仰,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99件,办结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各部门、乡镇办结检察建议23件,司法建议4件。二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司法专项督查工作,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组织对全县14个行政执法部门20件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其中1件入选全市行政执法优秀案例。通过审计监督,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22件,为财政节约建设资金2547.86万元。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政府信息5940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每日更新,通过对"信息公开目录"专题网站的源码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改造。
(六)坚持良法善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化人民调解诉调、公调和访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0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87件,调处成功1956件,调处成功率为达98.4%;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1件、解答法律咨询380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应诉率达100%;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通过向申请人及行政机关释法明理,实现了息讼止纷。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规划实施"四点一线一区域"新区法治全阵地工程,打造法治一条街、继勋法治文化公园,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次,出动人员1000多人次、宣传车辆120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所有乡镇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21个村(社区)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于2019年10月正式启用,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筑牢。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认为法治是一项单独工作,与其他工作割裂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少数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协作配合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日常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和执法效能的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清理和废止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法治体检",发挥法律服务的积极作用。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延伸,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五大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党政机关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围绕医药、食品健康等实施常态化执法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探索不同案件不同审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平台数据录入准确性、时效性,规范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案归档。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强化办案能力。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等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