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5)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打渔人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蓬市监处罚〔2023〕054号

谢朝琼

92510921MA68HPJJ2P

 

蓬溪县打渔人家餐饮店

蓬溪县打渔人家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023年2月14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嘉慧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船山区分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蓬市监处罚〔2023〕037号 

姜杨

91510903MA66Y0CPXQ

遂宁嘉慧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船山区分公司

遂宁嘉慧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船山区分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3年2月16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赤城镇聚诚佳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3〕066号

黄圣均

92510921MA68Q9YR9R

蓬溪县赤城镇聚诚佳购超市

蓬溪县赤城镇聚诚佳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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