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412678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 文       号:蓬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14号
  • 成文日期: 2022-07-29
  • 发布日期: 2022-07-2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7月30日0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17: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未来十天,盆地气象持续晴热少雨,预计我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按照《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7月30日0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14号)要求,我县决定从2022年7月30日0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遂污防攻坚办〔2022〕8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尽力减少污染天数,减轻污染程度。

应急预警期间,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落实区域联防联控要求,重点要加大涉工业炉窑、锅炉、砖瓦、石化、化工、家具、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削减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有效减缓污染影响。

蓬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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