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5〕3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7月1日起,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88元/月提高到826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80元/月提高到620元/月。目前蓬溪县民政局已完成城乡低保调标工作,10月低保金将按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并且将补发在册城乡低保对象7-9月调标增资。此项工作惠及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