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蓬溪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6日印发《2020年蓬溪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进行相关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确保2020年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优良天数率不低于88%,力争保持或高于93.4%,PM2.5日均浓度低于35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管控区域
(一)县城区及周边乡镇(新会镇、赤城镇、普安街道办等);(二)G318、G350沿线(宝梵镇、大石镇、任隆镇、三凤镇、高升乡等);
(三)遂绵、遂西高速公路沿线(天福镇、红江镇、吉祥镇、明月镇等);
(四)成南、遂广高速公路沿线(蓬溪经开区、金桥镇、鸣凤镇、蓬南镇等)。
三、管控措施
(一)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二)强力推进城市生活污染防治。
(三)强力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四)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
(五)强化综合利用,严禁秸秆燃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配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管控到位、资金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宣传。
(三)加强督查,强力推进。督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四)逗硬考核,长效管理。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园区及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