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2023年省级帮扶发现,部分涉氮氧化物排放企业无脱硝设施;部分涉颗粒物排放企业无除尘设施。督察抽查发现,蓬溪方誉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低,烟气逸散严重。四川华顺海天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放口,自主竣工验收弄虚作假。

责任单

蓬溪生态环境局、县经科局、蓬溪经开区

责  任  人

陈志              黄海鑫

联系电话

0825-5421178      0825-5421178

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废气治理设施。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对蓬溪方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华顺海天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处理。

2.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无脱硝设施、无除尘设施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有序开展整改。

3.长效、常态化排查监管,推进中小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四川华顺海天化纤有限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放口。方誉科技企业已更换活性炭,完成集气设施的改造。

2.对我县8家砖瓦企业完成排查,目前2家砖厂已完成深度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2家正在开展深度治理。检查涉气企业24家,完成整治方案编制,并启动整改。

3.结合双随机执法工作,强化监管帮扶,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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