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2947279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金府发〔2022〕8号
  • 成文日期: 2022-04-01
  • 发布日期: 2022-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溪县金桥镇2022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蓬溪县金桥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蓬溪县金桥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22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遂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蓬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村(社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蓬溪县自然规划局金桥自然规划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成立金桥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何仁兵  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赵  武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兼副镇长

陈银银  政法委员

夏浩然  宣统委员

周凌鹏  自然规划局金桥自然规划所长

成    员:乡村振兴办、镇防汛办、镇安办、金桥派出所、各村(社区)、镇供电所、(金桥、高坪)镇卫生院、相关企事业单位。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紧急救援工作。

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金桥国土所,由周凌鹏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工作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三、成员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

乡村振兴办、镇安办、镇防汛办、各村(社区):迅速自动集结待命,按指挥部指令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抢险队伍、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组织重伤员转移外送;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排险,消除隐患。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镇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队实施紧急救护;负责受灾地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交通运输及工程抢险

镇交管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提供所需运力,保证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伤员的运输。

镇供电所、广泰燃气公司:迅速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四)社会治安保障

金桥派出所:负责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生活保障

镇民政办:立即开展查灾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避险安置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监督工作;组织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六)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自规所:及时负责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灾害点信息,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

镇防汛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抢修受损毁的水利设施。

镇环保办:负责地质灾害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七)应急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统筹调度、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工作。

四、灾害分级

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大型、中型、小型等四级。

(一)特大地质灾害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二)大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中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四)小型地质灾害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五)灾害警报

1.危险警报:在出现临灾前兆,地质灾害险情随时有突发的可能的情况下,危险区人员应高度警戒,做好准备,及时进行疏散。报警信号:敲锣。

2.灾害警报:灾害已形成,按照紧急转移路线立即疏散人员和财产,组织抢险救灾,防止二次灾害产生。报警信号:敲锣。

3.解除警报:灾害消失,不再存在隐患。报警信号:敲锣。

五、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收集与分析

自规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数据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

2.预防预警行动

(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自规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提出应急对策,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2)“防灾明白卡”发放

各村(社区)要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人,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的“避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

(3)预报预警制度

自规所要和县气象局加强信息沟通,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4)预警形式

预警信息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流动宣传工具或人工等方式向公众及区域内的群众发布。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准备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发生后,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挥长指定地点集结待令,按照指挥长的指令和本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地质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分级响应

应对特大、大型地质灾害,分级启动Ⅰ级、Ⅱ级响应。Ⅰ级响应由省政府请示国务院,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Ⅱ级响应由县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再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县指挥部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我镇立即启动本预案和应急救援计划,全力配合、协助国家和省市县指挥部工作。

应对中型地质灾害,启动Ⅲ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我镇配合、协助市指挥部开展工作。

应对小型地质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我镇指挥部支援、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核准并宣布解除应急紧急状态,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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