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一)制定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四川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金〔2020〕46号)、《遂宁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遂财金融〔2021〕5号)要求,制定我县2025年农业保险扶助政策。
(二)制定目的: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抗灾作用,满足农业领域风险保障需求,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助力乡村振兴。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三大主粮为完全成本保险)。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四、承保机构的确定
根据《遂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遴选编号:510920240001)遴选结果的通知,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锦泰财险、安盟财险五家机构为我县2025-2027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负责所在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地方特色保险的承保、理赔等相关工作。其中人保财险承保区域为天福镇、红江镇、任隆镇、蓬南镇、群利镇、荷叶乡;平安财险承保区域为赤城镇、新会镇、文井镇、槐花镇、常乐镇、普安街道;国寿财险承保区域为宝梵镇、鸣凤镇、高升乡;锦泰财险承保区域为大石镇、明月镇、吉祥镇;安盟财险承保区域为金桥镇、三凤镇。
五、保险内容
(一)关于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农业保险参保品种为:
政策性农业保险8个品种:水稻完全成本、玉米完全成本、小麦完全成本、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公益林、商品林。
地方特色保险12个品种:小家畜禽(蛋鸡、蛋鸭、肉鸡、肉鸭、肉鹅、兔)、肉牛肉羊、大豆、仙桃、柑橘、食用菌、青花椒、金丝皇菊、佛手、水稻天气指数、柑橘天气指数、生猪价格指数。
(二)关于参保对象。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三)投保理赔公示。农户投保原则上应采取分户保险、一户一单模式。因特殊原因难以实现确需采取多户同一保单的,应在保单中详细载明被保农户相关信息并经所有农户签字确认,同时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参保农户姓名、参保品种、参保数量、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发生理赔后须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受灾面积、理赔金额等,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主要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地震、旱灾、内涝、冻灾、山体滑坡、火灾、冰雪、暴雨、洪水,冻害、风灾、泥石流、冰雹、暴雪、霜冻、干旱、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农业保险在定损后,保险公司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向参保受灾农户支付保险赔款。
(五)关于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保费由中央、省、县各级财政安排专款,按承担比例与农户分担。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的保费由县级按承担比例与农户分担,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和省本级预算安排补贴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地方特色保险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带动,扩大参保。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积极履职,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工作。
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一)制定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四川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川财金〔2020〕46号)、《遂宁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遂财金融〔2021〕5号)要求,制定我县2025年农业保险扶助政策。
(二)制定目的: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抗灾作用,满足农业领域风险保障需求,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助力乡村振兴。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三大主粮为完全成本保险)。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四、承保机构的确定
根据《遂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遴选编号:510920240001)遴选结果的通知,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锦泰财险、安盟财险五家机构为我县2025-2027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负责所在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地方特色保险的承保、理赔等相关工作。其中人保财险承保区域为天福镇、红江镇、任隆镇、蓬南镇、群利镇、荷叶乡;平安财险承保区域为赤城镇、新会镇、文井镇、槐花镇、常乐镇、普安街道;国寿财险承保区域为宝梵镇、鸣凤镇、高升乡;锦泰财险承保区域为大石镇、明月镇、吉祥镇;安盟财险承保区域为金桥镇、三凤镇。
五、保险内容
(一)关于参保品种。参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农业保险参保品种为:
政策性农业保险8个品种:水稻完全成本、玉米完全成本、小麦完全成本、油菜、育肥猪、能繁母猪、公益林、商品林。
地方特色保险12个品种:小家畜禽(蛋鸡、蛋鸭、肉鸡、肉鸭、肉鹅、兔)、肉牛肉羊、大豆、仙桃、柑橘、食用菌、青花椒、金丝皇菊、佛手、水稻天气指数、柑橘天气指数、生猪价格指数。
(二)关于参保对象。全县种养殖户、农(林)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民委员会等。
(三)投保理赔公示。农户投保原则上应采取分户保险、一户一单模式。因特殊原因难以实现确需采取多户同一保单的,应在保单中详细载明被保农户相关信息并经所有农户签字确认,同时在村委会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参保农户姓名、参保品种、参保数量、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发生理赔后须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受灾面积、理赔金额等,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主要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地震、旱灾、内涝、冻灾、山体滑坡、火灾、冰雪、暴雨、洪水,冻害、风灾、泥石流、冰雹、暴雪、霜冻、干旱、病虫草鼠害、建筑物倒塌、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农业保险在定损后,保险公司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向参保受灾农户支付保险赔款。
(五)关于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保费由中央、省委、县各级财政安排专款,按承担比例与农户分担。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的保费由县级按承担比例与农户分担,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和省本级预算安排补贴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地方特色保险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带动,扩大参保。继续落实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动机制,带动广大农户团体参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
(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站和基层代办员制度建设,完善定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防灾减灾、及时恢复生产的重要抓手。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积极履职,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