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来源: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11-08-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办理程序
  • 1、申报
    2、业主委托做环评
    3、评审
    4、审批
  • 申报材料
  •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2、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卡
    3、验收申请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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