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2925131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宝府发〔2022〕31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8
  • 发布日期: 2022-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梵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1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宝梵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宝梵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镇在可能遭受特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镇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抗灾救灾工作。

灾情报告电话:5467827

1.抗灾救灾指挥部  

政    委:段程心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张  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罗文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桂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中柱  党委副书记

             柏致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敬尧  党委委员、组宣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汪海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段尚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秦  玉  党建办主任、妇联主席

             蒲春平  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邓茂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幸福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马大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岳建平  宝梵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曾学东  团委书记、党建办干部

             王  曌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干部

             邓  娜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干部

             梁木林  卫生院院长

             陈国淑  大石镇派出所所长

2.成立救助抢险分队

队  长:各村书记

副队长:各村副书记  

成  员:镇直各单位全体成员、民兵、党员、共青团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罗文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2.自规所:负责灾害点监测巡查及灾情发生后抗灾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

4.交管办:负责灾害救助期间车辆保障和交通管制工作。  

5.电信支局:确保灾害救助期间通信畅通。

6.卫生院:做好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工作。

7.广播站: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宣传工作。

8.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9.救助抢险分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确保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点监测员应立即向镇政府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情况作出相应响应。      

(一)如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指挥部调度自规所、林业站、水利工作站及救助抢险分队到灾害发生地紧急处置,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灾发地安全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如发生人员伤亡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重大灾情,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立即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组织救助抢险分队到灾情发生地紧急抢险。

3.调度公安派出所、交管办、公路养护站、电信支局、医院、广播站、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等单位投入救灾抢险。  

4.到受灾地点核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5.根据需要,向重灾地点调拨救灾物资。  

6.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7.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划拨应急救灾资金,安置灾民基本生活。

8.安排好需转移安置的灾民及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9.根据情况及时向县级汇报灾情,申请支持。

四、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镇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  

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统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需要。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等问题,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银行贷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办法解决。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五、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光等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3.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4.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5.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6.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度难关。  

六、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县政府给予表彰。

附件:1.宝梵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

2.宝梵镇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3.宝梵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附件1:

宝梵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

一、各村、各单位积极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逐处设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明确联系方式,明确责任要求。  

二、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监测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密切监视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做好监测记录,汛期要24小时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与各监测点、监测员保持密切联系,汛期要随时联系,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  

五、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对监测记录要定期进行动态分析,准确掌握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  

六、镇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临灾预报工作。     

附件2:

宝梵镇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一、气象部门预测24小时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12小时大于30毫米时,镇防治领导组监测人员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行24小时巡查监测。  

二、巡查时应详细观测灾害体的变化情况,认真分析监测记录,准确掌握灾害体的变化趋势,提出预防措施。  

三、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委会、各单位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制定撤离路线,并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好人员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3:

宝梵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一、各村、各单位尤其是地质灾害重点村、单位要制订汛期值班表,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电话接听、信息记录和上传下达工作,填写好值班日志。  

二、遇到强降雨天气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三、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有关领导,并详细记录险情情况。  

四、接到上级汛期通知,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五、值班人员换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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