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11617982
  • 公文种类:通告
  • 发布机构: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通〔2020〕1号
  • 成文日期: 2020-01-23
  • 发布日期: 2020-02-1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停止活禽交易的通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19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府通〔2020〕1号

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自2020123日起,停止全县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即全面停止全县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禁止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逾期未关停的依法予以取缔。恢复交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交易市场关闭后,市场举办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三、县城区活禽宰杀指定地点为油房沟临时活禽屠宰场,其他乡镇活禽宰杀指定地点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并加强监管。

四、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举报电话:12315(县市场监管局)、5425910(县综合执法局)。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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