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河道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 | |
责任单位 | 县水利局 | |
责 任 人 | 曾小东 | |
联系电话 | 13982591698 | |
整改目标 | 规范河道管理。 | |
整改措施 | 1.通过遂宁市河长制平台、智慧巡河APP、无人机巡河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将结果点对点通报到各级河长。 2.强化各级河长的职能职责,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推进。 3.加大河湖“清四乱”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常态化开展对涉水建设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各级河长根据督查通报结果,迅速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2.明确各级河长的具体职责范围,包括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报告上报、整改跟进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位河长都能清晰了解职责所在。 3.严格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和精准度,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四乱”问题。发现问题36个,发出通报9期,督办函16期,暗访巡查4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