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4-16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河道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


责任单

县水利局


责 任 人

曾小东


联系电话

13982591698


整改目标

规范河道管理。


整改措施

1.通过遂宁市河长制平台、智慧巡河APP、无人机巡河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将结果点对点通报到各级河长。

2.强化各级河长的职能职责,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推进。

3.加大河湖“清四乱”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常态化开展对涉水建设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各级河长根据督查通报结果,迅速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2.明确各级河长的具体职责范围,包括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报告上报、整改跟进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位河长都能清晰了解职责所在。

3.严格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巡查效率和精准度,不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存在的“四乱”问题。发现问题36个,发出通报9期,督办函16期,暗访巡查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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