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782695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中共蓬溪红江镇委员会
  • 文       号:蓬红委发〔2022〕38号
  • 成文日期: 2022-05-31
  • 发布日期: 2022-05-31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蓬溪县红江镇委员会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红江镇“全民禁毒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红江镇 发布时间:2022-05-31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2022年红江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按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蓬溪县红江镇委员会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红江镇“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和2022年国家、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强化全民禁毒意识,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禁毒宣传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国家、省、市、县禁毒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毒情形势及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纪念日、“6.3”虎门销烟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全面推进禁毒教育“六进”工作,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各领域全覆盖,不断掀起禁毒舆论宣传新高潮,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侵害,全力打赢新时代的禁毒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毒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禁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欧云岗  镇党委书记

李中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诚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尧  镇党委副书记

唐光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希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晓英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马明双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  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进  副镇长

杜正林   副镇长

青秀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段国军   天福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  清   镇党建(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贺小丽   镇纪委副书记、禁毒办干部

何  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伍长春  镇民政办负责人

王昌和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刘其英  镇财政所负责人

甘义锋   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廖  正  镇村建所负责人

李  兵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岳  辉   天福司法所所长

熊祖贵   红江中学校长

唐红军   红江小学校长

马华松  红江警务室协警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马明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小丽负责日常办公。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主题

“砥砺奋进三十年、健康无毒谱新篇”

五、宣传内容

(一)围绕党的二十大,宣传党的禁毒光辉历程。围绕党的二十大,大力宣传党的禁毒光辉历程和辉煌成绩;结合“四川禁毒三十年”主题巡回展宣传四川禁毒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我县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禁毒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典型先进事迹,发好禁毒声音,讲好禁毒故事;积极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启航新征程”2022年四川省全民禁毒知识网上答题活动。

(二)围绕重点群体,宣传禁毒法律法规。一是在学校开展“禁毒小手拉大手”“给父母写封禁毒信”和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家校协同类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教育引导在校师生学习禁毒知识和防毒技巧。二是对失学辍学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易涉毒高危人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禁毒法律法规后果宣传教育。三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早期禁毒预防教育;深入农村每一户留守老人家开展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教育。   

(三)围绕毒品危害,宣传无毒健康人生。积极宣传吸食毒品、不合理使用麻醉品和精神药品、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处方药和潜在滥用物质的社会危害性、家庭危害性、个人危害性;宣传对毒品的识别及防范常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毒品种类和滥用危害的认知;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打一场全民参与的禁毒人民战争。      

(四)围绕突出问题,宣传重点整治行动。结合禁毒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外流贩毒专项整治行动;对梳理出来的涉毒人员落实管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让其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有力震慑涉毒人员,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涉毒人员(特别是外流涉毒人员、失联失控涉毒人员)的亲属、朋友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让其知晓毒品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号召其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主动告诫身边涉毒人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六、工作任务

(一)镇禁毒办工作任务

1.对接县禁毒办领取禁毒宣传资料。

2.发动社会各界在6月重要节点(“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

3.对各村(社区),禁毒成员部门开展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二)各村(社区)工作任务

在6月期间举办一批覆盖本辖区的针对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在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可采取观看禁毒电影、开设禁毒知识宣传专栏和展板、在公路沿线醒目处张贴禁毒公益广告和横幅等形式开展。

(三)镇禁毒成员部门工作任务

禁毒宣传月期间,镇禁毒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力量,整合资源,切实掀起禁毒宣传的高潮。关注“中国禁毒”、“四川禁毒”、“遂宁禁毒”微信公众号,学习禁毒知识,提升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并开展禁毒知识测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禁毒成员部门要结合禁毒宣传月活动工作实际,切实将“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实做好,构建完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调度宣传活动的开展,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禁毒宣传效果不好、禁毒工作滞后的,要严格按照《全县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村(社区),镇禁毒成员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把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出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作为集中宣传的重点,加大对禁毒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抵制毒品能力,切实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今年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各村(社区)、镇禁毒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方面、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媒体通过开群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禁毒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五)加大督促,密切配合。各村(社区),镇禁毒成员部门要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各项宣传活动中。镇禁毒办将适时对各村(社区),镇禁毒成员部门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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