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2023-0129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红府发〔2023〕82号
  • 成文日期: 2023-04-11
  • 发布日期: 2023-04-1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红江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红江镇 发布时间:2023-04-11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蓬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蓬经普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红江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欧云岗   党委书记

        李中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诚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进    副镇长

        杜正林   副镇长

成  员:蒋  清   党建办主任

        贺小丽   纪委副书记

        何  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其英   财政办负责人

        王昌和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廖  正   村建所负责人

        伍长春   民政办主任

        蒋新华   水利办干部

        月  涛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唐  川   统计办干部

        肖  霞   统计办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文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唐川同志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红江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进  副镇长

副组长:蒋  清  党建办主任

        唐  川  统计办干部

成  员:何  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  正  村建所负责人

        伍长春  民政办主任

        甘义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蒋新华  水利干部

        何首林  党政办干部

        蒋  莉  宣传文化中心干部

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蒋清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工作推动。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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