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后等问题,夯实城乡消防安全根基,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2026年6月26日,蓬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蓬溪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县市政消火栓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办法》精准划分管理边界,明确市政消火栓管护适用范围,厘清与小区、单位内部消火栓的管护权责,杜绝职能交叉推诿。同时构建多级联动责任体系,明确县级政府统筹规划,细化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消防救援及属地乡镇、园区、供水企业等部门职责,压实各层级管护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在建设运维方面,《办法》明确市政消火栓需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用,严格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建设,确保设施规范完好、标识清晰。建立住建部门牵头验收、多部门信息共享、台账动态更新的管理模式,规范消火栓日常巡查养护、故障维修、临时取用、迁建拆除等全流程工作,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施,保障常态化完好有效。
《办法》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常态化开展设施普查整治,联合公安交管、住建、供水等部门强化联动监管,对设施管护不力、违规破坏设施的行为依法追责,筑牢制度红线。此次《办法》的审议通过,填补了我县市政消火栓专项管理的制度空白,完善了公共消防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下一步,蓬溪县将在《办法》正式印发后,扎实开展宣传解读与落地落实工作,持续规范市政消火栓全链条管理,全力守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