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打赢芝溪河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压紧压实芝溪河流域县、镇、村、组河长责任,持续推进芝溪河水环境治理工作,2021年9月县政府制定了《芝溪河流域“四级河长”分级分段包保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河长制”组织领导体系。县级河长要以身作则,乡镇领导和村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的河长,要充分发挥河长职责,并根据水环境治理要求与任务,适时调整和充实河长组织体系。为进一步完善2023年芝溪河流域河长制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芝溪河“四级”河长制责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职责
县级河长:定期巡河(每月不少于一次),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解决河湖库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河长及本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镇级河长:开展巡河(每旬不少于一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河湖库日常清漂、保洁等,配合上级河长湖长、有关部门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任务。
村级河长:开展巡河(每周不少于2次),组织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有关部门报告;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任务。
组级河长:开展河湖库日常巡查,重点巡查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河段,重点检查河湖库日常管护情况,及时劝阻、制止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河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
县级河长联系部门:牵头统筹相关单位做好芝溪河流域的水质提升和水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召开芝溪河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定期开展暗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需及时书面交办,并建立河流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积极协助对应的市级、县级河长开展巡河督导,并做好巡河日志记录、问题交办(督促整改到位、收集整改的结果及佐证资料,形成闭合管理材料)、巡河简报信息和河长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认真履职开展河长制工作
(一)积极开展巡河。坚持全程徒步巡河,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各县级河长带领相关乡镇(街道)、牵头单位人员全程徒步巡河,深入一线排查河道问题,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及河道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农业养殖、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各级河长和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要按照河长职责切实按时到联系河湖库开展巡河问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及时更新维护好县、乡、村级“河长公示牌”,公开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河长“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
(二)强化暗访督查。县河长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绩效办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工作,全力推进河长巡河督导工作,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动各项责任落实,确保芝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和水环境改善工作落到实处,让芝溪河流域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按时报送履职台账。各县级河长联系人、各联系部门、各乡镇河长在巡河时要及时打开河长APP上传河长巡河相关照片及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各乡镇每周星期五上传巡河日志,县级河长办及时汇总问题清单移送县环督办并每个月在全县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
蓬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