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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14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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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8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2

第五部分附表.........................................................14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48

二、收入决算表....................................................148

三、支出决算表....................................................1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4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4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4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14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4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48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4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4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4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4.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审核及监察责任。

5.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安全生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8.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蓬溪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县老年大学

2. 县社会救助中心

3. 县社会福利中心

4. 县婚姻登记中心

5. 救助管理站

6. 县殡葬服务中心

7. 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425.77元。与2023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9.41万元,增长11.3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项目收支较上年增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本年收入合计254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94.52万元,占97.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25万元,占2.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3、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本年支出合计2542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26万元,占2.96%;项目支出24673.51万元,占97.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425.77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89.41万元,增长11.3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项目收支较上年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9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2023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6.66万元,增长10.2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94.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99.60万元,占99.61%;卫生健康支出33.90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57.01万元,占0.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69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25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7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17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18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65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196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77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829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130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5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27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572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111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出决算644.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5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74万元,下降26.7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4万元,占8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13.2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减少0.99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频率,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减少0.75万元,下降54.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业务支出0.38万元、考察学习支出0.2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蓬溪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5万元,比2023增加10.37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购买物资以及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购买社会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民政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殡葬事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孤儿生活保障金4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能力提升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绩效自评综述:本单位项目设立与单位职能职责相符,程序规范。项目规划符合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客观合理;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能力提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消防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居住安全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绩效自评综述:开展社区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困难老人的幸福指数;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敬老院管理费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绩效自评综述: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绩效自评综述:据遂民发〔2024〕50号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全县5962名城乡特困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对城乡特困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殡葬救助、护理补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主要用于县殡仪馆临聘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突发火灾、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其他临时困难救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医、食、返乡路费、护送人员差旅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及护理救助。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蓬溪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蓬溪县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县老年大学、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殡葬服务中心、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4.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审核及监察责任。

5.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安全生关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8.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蓬溪县民政局部门民政局核定编制45人,在职职工4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蓬溪县民政局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7,979.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为25425.7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收入预算总额增加744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94.52万元,占比97.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25万元,占比2.88%。

(二)支出情况。蓬溪县民政局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7,979.1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为25425.7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支出预算总额增加744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比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99.60万元,占比96.75%;卫生健康支出33.90万元,占比0.13%;住房保障支出57.01万元,占比0.22%;其他支出731.25万元,占比0.19%。支出决算总额较支出预算总额增加7446.6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蓬溪县民政局部门(单位)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6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1)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797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2)加大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力度,1、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县级预算投入80万元用于各乡镇、各养老机构硬件和软件建设,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2、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县级预算投入250万元,用于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文化娱乐服务丰富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3、认真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遂府函〔2015〕27号文件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5号文件精神,县级投入1179.89万元对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通过发放高龄补贴,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美德,让老人都能安度幸福晚年。

(3)扶残助困“应享尽享”。与县残联联合建立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比对机制。对6748名低保对象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90.8万元;对997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99.2万元;为787名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3.24万元。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4)积极宣传国家殡葬改革政策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丧家提供高效优质的殡仪服务,科学合理安排殡葬事业费用,确保殡葬服务水平,加强和提高职工殡仪服务技能水平,根据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等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投入资金61万元对全县符合殡葬救助政策群众免除殡葬基本项目费用。

2.预算管理。蓬溪县民政局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申报科学合理、数据编制准确无误。截止2024年12月底,蓬溪县民政局单位支出执行进度为100%、预算年终结余为0。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77万元、会议费支出总计0.43万元、培训费支出总计0.24万元、差旅费支出总计13.38万元、无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支出。

3.资产管理。截止2024年底,蓬溪县民政局资产利用率为100%,无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4.采购管理。蓬溪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336.90万元,其中采购服务支出153.53万元,采购货物支出183.37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5.财务管理。蓬溪县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该制度设立了相应的财务岗位,明确的各岗位职责及风险。在日常的工作中,部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不存在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4.0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2.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5411.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3.项目决策。本单位项目设立与单位职能职责相符,程序规范。项目规划符合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客观合理。

4.项目执行。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年末无预算结余资金。

5.目标实现。2024年度各项目绩效目标均完成较好,各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均已实现,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偏离的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中的效益指标均已达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蓬溪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336.90万元,其中采购服务支出153.53万元,采购货物支出183.37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蓬溪县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将绩效自评报告与决算报告一同公开,并将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来年编制项目绩效的依据,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绩效自评监督体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 评价结论。蓬溪县民政局在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中得分89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无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6912-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遂府函〔2015〕27号文件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5号文件精神,100周岁以上老人为每人每月350元,90周岁至99周岁为每人每月120元,80周岁至89周岁为每人每月25元。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21194人,其中:80-89岁17677人,90-99岁3415人,100岁以上102人。重阳节、春节对百岁高龄老人约100人发放慰问费。通过发放高龄补贴,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美德,让老人都能安度幸福晚年。

2024年为2万余名80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及百岁老人春节、重阳节慰问费共计1146.89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遂府函〔2015〕27号文件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5号文件精神,100周岁以上老人为每人每月350元,90周岁至99周岁为每人每月120元,80周岁至89周岁为每人每月25元;春节百岁老人慰问金600元,重阳节百岁老人慰问金400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50.00

1,146.89

1,146.8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150.00

1,146.89

1,146.8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21194

人数

21458

15

15


质量指标

补贴率

等于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老人幸福指数提升率

大于等于

80

%

96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8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1150

万元

1146.89

15

14


合计


97


评价结论

高龄补贴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推进,由工作人员按时为在册高龄老人足额打卡发放,无违规操作行为。高龄补贴发放安全到位项目质量完成好,群体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不是很到位,部分达龄老人误解其为养老保险金,未及时申请高龄补贴。

改进措施

加大高龄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

项目负责人:梁诚

财务负责人:李静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123-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

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11个公办养老机构,2022年实施了其中6个机构消防改造,剩余5个机构共计13409平方米,经初步预算,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约400元/平方米,需投入约536万元。为文井、吉星、社会福利中心等5个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消防改造,安装喷淋、消防栓管网、消防水池、泵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全县有6个区域性养老区域服务中心,为敬老院加强消防能力。全年支出敬老院消防能力提升经费共计35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消防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居住安全水平,提高院内人生活质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0

80.00

35.00

43.75%

10

10

剩余资金未拨

其中:财政资

80.00

80.00

35.00

43.7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

产出指

数量指

消费改造面积

等于

13409

平方米

12000

5

5


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个数

大于等于

5

6

10

10


质量指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合格

等于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

项目完成及时

等于

100

%

100

15

15


效益指

社会效益指标

达到安全标准

等于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入住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98

%

99

5

5


成本指

经济成本指标

消火栓及管网改造成

小于等于

16

万元

7

4

2


消防水池改造

小于等于

27.5

万元

7

4

2





成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23.05

万元

7

4

2


泵房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19

万元

7

4

2


喷淋装置及管道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21.65

万元

7

4

2


合计

100

90


评价结

2024年提高公办消防能力提,能够按项目要求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社会效益显著。

存在问

改进措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110-60年代精减退职救济补助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3】95号要求,对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调整后的标准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按时、足额为城乡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金,解决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同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对照年度按《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3】95号要求,按时、足额为城乡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金,解决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同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县精简退职老职工45人,川民发【2023】95号要求,对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预算

执行

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3.79

3.7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3.79

3.7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

二级指标

三级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


产出指

数量指标

全县精减退职老职工人数

大于等于

45

人数

45

10

10


质量指标

精减退职对象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00%

20

2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12

12

10

10


效益指

社会效益指标

精减退职人员救济率

定性

保障相关人员基本生

定性

100.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

受助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98

%

98.00%

10

7


成本指

经济成本指标

每人每月发放标准

等于

600

600

20

20


合计

100

97


评价结论

此项目保障了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关心照顾老职工是必然的,重视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干部,完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是工作的重点,我们按时足额向精减人员发放救济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并耐心解释相关政策。

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改善了精减退职人员的空间和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勇

财务负责人:柏福

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Y000008735810-蓬溪县救助管理站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此资金是上年结转,2024年项目支出6.5

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救助站站内设施设备、站内水、电、气、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救助站工作人员工资以及接送救助对象差旅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

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50

6.50

6.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50

6.50

6.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性

指标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

接送救助对象次数

大于等于

15

102

15

15


质量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大于等于

70

%

100.00%

15

13


时效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

15

1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形象提升

大于等于

60

%

100.00%

20

19


满意度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95

%

95.00%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6.5

万元

6.5

15

15


合计

100

94


评价结

我们努力满足那些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要求,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信,减少流浪次数,重返社会。

同时我们也将关注群众的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质量。

存在问

改进措

项目负责人:何勇

财务负责人:柏福

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236999-遂财社(2023)157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

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

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

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65.00

265.00

0.00

0.00%

10

0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其中:财政资金

265.00

265.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1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县220名低保全失能老年人开展基本集中照

大于等于

220

0

10

0


质量指标

辖区内有需要的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

大于等于

90

%

91

10

10





基本养老服务救助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定性

补助发放录入系统


定性

10

10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

大于等于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知晓率

大于等于

95

%

96

25

25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实施的满意度

大于等于

90

%

91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及护理补贴费

小于等于

5

万元

0

10

0


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

小于等于

20

万元

0

5

0


合计

100

65


评价结论

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

得到有效保障。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存在问题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改进措施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落地。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208422-川财综【2024】2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的通知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省级资金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4〕84号)

绩效分配方式

f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

f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川财综【2024】21号文件

使用范围

支持全县社会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化设施条件,加强养老机构精神文化服务指导。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4.48

其中:财政拨款

84.48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支持全县社会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化设施条件,加强养老机构精神文化服务指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年人助餐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8000

14810

5

5


敬老院维修数量

大于等于

2

7

5

5


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

大于等于

2

2

5

5


养老机构人员培训场次

大于等于

2

场次

3

5

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5


培训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5

5


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

定性

2024年底


良好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

定性

养老体系不

断提升


良好

20

17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9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项目投入资

定性

84.48

万元

84.48

20

20


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619750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71号)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

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社区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困难老人的幸福指数。

完成社区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共27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

完成社区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困难老人的幸福指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7.00

27.00

27.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7.00

27.00

27.00

100.00%

/

/

权重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1

1


其他资金





/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

度量单位

完成值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增加数

1

1

15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









15





开展养老服务人次

大于等于

850

人数

850

15

15


提供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大于等于

24

11

10

6


质量指标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大于等于

90

%

91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老人幸福指数提升

大于等于

90

%

91

20

18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老人满意

大于等于

95

%

95

10

8


合计

100

92


评价结论

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

困难老人的幸福指数。

存在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人均资金较少。

改进措施

加大预算资金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8.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151779-川财社[2024]44号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省级资金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4)84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川财社〔2024〕44号文件

使用范围

积极支持构建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适应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不断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条件,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和精神文化服务指导,提升养老服务业人才专业化程度,发放各类补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等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452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52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积极支持构建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适应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支持,不断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条件,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和精神文化服务指导,提升养老服务业人才专业化程度,发放各类补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和维修维护个数

大于等于

10

7

4

2.8

县级直管后撤并10个乡镇敬老院为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方便管理

新增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数

大于等于

1

1

4

4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个数

大于等于

20

0

4

0

待财政拨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

庭适老化

大于等于

700

700

4

4




改造户数








助餐机构补贴发放个数

大于等于

4

4

4

4


开展养老机构培训场次

大于等于

2

3

4

4


质量指标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4

4


设备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4

4


发放补贴准确率

100

%

100

4

4


敬老院改造维修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4

4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等于

2

2

4

4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时间

定性

2025年6月底


优秀

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老年人日

定性

不断满足


良好

10

9




指标

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定性

不断满足


良好

10

9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受益对象对家庭适老化改造满意度

大于等于

90

%

92%

1

1


满意度指

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对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大于等于

91

%

93%

1

1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智慧养老信息建设

小于等于

80

万元

78

4

3.9


助餐机构补贴

小于等于

25

万元

25

4

4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小于等于

70

万元

70

4

4


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和维修

小于等于

262

万元

112

4

1.71


养老机构培训费

小于等于

15

万元

15

4

4


9.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958273-川财社[2024]91号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根据川财社[2024]91号文件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助租赁服务。老年大学在校学员实施助学补助。

使用范围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助租赁服务。老年大学在校学员实施助学补助。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2

其中:财政拨款

42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数

大于等于

1500

人数

9

1750

维修改造数量


0

1




质量指标

居家上门服务标

等于

200

元/人

15

2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等于

100

%

8

100



时效指标

按计划完工率

等于

100

%

8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老人生活提升率

等于

99

%

18

99




提升供养对象居住环境

定性

0


1

100

持续影响指标

施设备始终保持正常运行

定性

0


1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等于

98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指标

等于

42

万元

15

0

1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O00010960033-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遂宁市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遂民发(2024)50号)和《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底限的通知》(川民发〔2024)125号〕设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根据文件遂民发2019(93)标准实行特困人员护理费,根据蓬府办函(2021)80号设立特困人员殡葬救助,根据遂医保规〔2022〕2号对特困人员进行二次救助。

全年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6013.1028万元,其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5402.8402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389.125万元、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后民政救助金157.1393万元、殡葬救助20.6913万元,为特困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43.307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遂民发〔2024〕50号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全县5962名城乡特困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对城乡特困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殡葬救助、护理补贴。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00

3,757.10

3,307.72

88.04%

10

8

城乡特困供养金上报财政局增加上级资金,减少县级预算。

其中:财政资金

4,000.00

3,757.10

3,307.72

88.0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6200

人数

5962

5

3

因为疾病,人员减少,动态调整数据。

实施医疗救助人数

大于等于

3000

人数

6518

5

5


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人数

大于等于

6200

人数

5962

5

3

因为疾病,人员减少,动态调整数据。

实施殡葬救助人数

大于等于

2000

人数

147

5

2

特困人员多数选择土葬,导致殡葬救助人数减少

质量指标

发放对象审核达标

100

%

100%

5

5


特困人员覆盖率

100

%

100%

5

5


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特困人员权益保障

等于

100

%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定性

应养

尽养


应养尽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

享受救助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98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补助标

等于

624

元/

人·次

754

5

5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补助标

等于

884

元/人·次

1025

5

5


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月标

定性

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应享尽

5

5


合计

100

91


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推进,由工作人员按时为在册特困人员足额打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发放安全到位。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项目质量完成好,群体满意度高。

存在问题

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后,仍有部分对象需自付较高的医疗费用,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低。

改进措施

加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力度。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9118550-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川财社(2022)194号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

川财社[2022]194号文件,省级财政下达民政事业补助金,支持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用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80万元

蓬溪县民政局在赤城镇玉泉社区、金桥镇高坪社区、蓬南镇忠交社区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每个点位40万元,共计120万元,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创新“五社联动”实践,高质量运行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健全三级社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助推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优化提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蓬溪县民政局在收到省厅项目实施文件后高度重视,由县民政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锚定健全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等长效目标。实施过程中,整合多方资源,与多部门实现阵地共建共享,解决场地等问题,推动公益慈善发展,还邀请专家培训指导、成立督导团队。



同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项目执行机构与工作专班定期汇报调研,联动乡镇政府、督导团队及社区“两委”全程跟踪监管,实时掌握进度、把控质量、落实整改,保障项目达成目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

8.00

0.00

0.00%

10

0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8.00

8.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提升项目社区

大于等于

3

3

10

10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0

20

0

遂宁市2023年四川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参加了2023年四川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末期评估,经评估,蓬溪县”提能力”项目在末期估中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已将相关发放补贴的申请资料提交至财政预算一体化采购项目中,目前尚未审批拨付。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等于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率

大于等于

93

%

93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区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

80

万元

72

20

20


合计

100

70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总分为70分。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创新“五社联动”实践,高质量运行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健全三级社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培育多元治理主体,不断呈现丰富社工服务场景。构建协同联动、专业高效、亲民爱民的社工服务格局,助推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优化提升。

存在问题

统筹协调与资源整合待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社区在规划与执行环节缺乏系统性,存在服务内容同质化、资源分散投入等问题,未能充分结合社区实际需求和特色优势。同时,社区与社工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同联动机制尚未完善,导致资源整合效率不高,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足。

改进措施

优化统筹机制,提升资源整合效能。推动各社区建立“需求导向、分类施策”的项目规划机制,结合社区人口结构、服务需求等特征,差异化设计服务项目。同时,完善社区与社工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的合作机制,通过资源清单共享、服务联动等方式,促进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形成服务合力

项目负责人:黄丽雯

财务负责人:柏福

1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书乡英才培育计划”-书乡社工菁英项目

预算单位

民政局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中共蓬溪县委宣传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书乡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蓬组通〔2021〕71号)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中共蓬溪县委宣传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书乡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蓬组通〔2021〕71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

据效

口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中共蓬溪县委宣传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书乡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蓬组通〔2021〕71号)

使用范围

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合作交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社会工作人才,解决社会问题,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申报(补助)条件

长期从事社会工作,且有3年及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相关工



作经验,持有相关职业水平证书,在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项目起止年限

2023年-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审定第一批“书乡英才培育计划”入选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会同主管单位联合印发正式名单,颁发“书乡英才培育计划”证书,并划拨支持资金,凭证落实入选者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书乡社工菁英项


2名



2名

质量指标

指标1:项目内容指标


按合同内容执



按合同内容执行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效


2023年-2024年



2023年-2024年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推动社工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通过专工开展究、团建设、合作交流,培批具有业知识能社会工作人才,解社会问题,高运用业理念供专业服务、整资源、调社会关系、处理问题的力。



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创新研究、团队建设、合作交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社会工作人才,解决社会问题,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各项能力建设受益对象


大于等于90%



大于等于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指标1:成本金额


根据《“书乡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蓬组通〔2021〕71号)文件,落实奖励办法(支持资金即:2万元/人)。支持资金将由评选出的书乡社工菁英按照合同内容实施项目。拨款方式先拨付的项目支持资金50%(即:1万元),年按合同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项目资金(即:1万元)。



2024年资金到位,尚未拨付

1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川中明珠计划”-书乡社工之星项目

预算单位

民政局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中共蓬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川中明珠计划”蓬溪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蓬委人才办〔2023〕2号)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中共蓬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川中明珠计划”蓬溪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蓬委人才办〔2023〕2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中共蓬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川中明珠计划”蓬溪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蓬委人才办〔2023〕2号)

使用范围

依托福康乐龄养老中心现有空置房间,建立社会工作室

申报(补助)条件

“川中明珠计划”蓬溪县专项支持范围为县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且在蓬连续工作3年以上(2020年4月17日

之前到蓬工作)。分类别设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教育之星、医疗之星、工匠之星、文化之星、农业之星、



社工之星8个项目。评选2022年度处于行业领先、引领

创新发展的高端人才18名。各项目申报人选具体条件,

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通知》。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不重复申报。

项目起止年限

202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

其中:财政拨款

4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书乡社工之星


2名



2名

质量指标

指标1:建立社工室


依托福康乐龄养老中心现有空置房间,建立社会工



依托福康乐龄养老中心现有空置间,建立社会作室






作室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效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培育专业社工人才参与养老


通过专业社工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专业社工参与养老服务,充发挥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各项能力建设受益对象


大于等于90%



大于等于90%

1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442332-遂财社(2024)77号预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省级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四川省财政厅

项目类型

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遂民发〔2022〕52号文件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口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川民发〔2022〕85号文件

使用范围

蓬溪县社工岗人员

申报(补助)条件

匹配县级资金,保障社工岗人员待遇

项目起止年限

2022.09-2025.08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8.03

其中:财政拨款

118.03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每月按时拨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省级补助资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募疫情防控社工岗人

45

9

45

质量指标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条件和心理素质

100

%

9

100

具备大学专

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

100

%

9

100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比例

等于

100

%

9

100

时效指标

项目人员服务时间

小于等于

3

9

3

社会效益

指标

社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

定性

社区应急提升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区排查社工岗工作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投入资

等于

118.03

万元

15

118.03

1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6812-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补贴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蓬溪县民政局、蓬溪县财政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遂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蓬组通【2023】88号)精神,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共配备27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执行“固定报酬+年限补贴+职业津贴+绩效报酬”的薪酬体系。经测算,我县将设置27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全年需支付社保补贴共394.87余万元。为解决社区干部养老问题,消除后顾之忧,需及时足额将社保补贴发放到各乡镇兑现到个人,确保社区专职工作者享受到政府按比例补贴社保的优惠政策,安心社区工作,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蓬溪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委办〔2024〕40号)精神,将县民政局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4月底已将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工作移交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不再对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

执行

情况

(10

分)

总额

394.87

394.87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其中:财政资金

394.87

394.87

0.00

0.00%

10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

/





绩效

指标

(90

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保险的社区专职干部人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乡镇严格审核,确保对象准确率

278

人数


10


因机构改革将此项工作划转至县委社会工作部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5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15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工作效率提高率

等于

100

%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社区专职干部满意度

大于等于

70

%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大于等于

90

%


10





100



小于等于

39487


10















评价

结论

















存在

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巫岚

财务负责人:柏福

















合计




1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402-婚姻登记中心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确保每一对新人都能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完成婚姻登记。

2.提高服务质量: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服务质量,提供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让新人感受到婚姻的神圣和庄重。

3.保障婚姻权益: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无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并解决婚姻登记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4.倡导婚姻文化:通过婚姻登记过程中的宣传和教育,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婚姻观念,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总之,婚姻登记处的整体目标是为新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本项目年初共预算20万元运行经费,用于婚姻登记中心正常运行,资金使用合理,无超支情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

概述

本项目年初共预算20万元运行经费,截至项目结束,已完成各项资金支出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总额

20.00

20.00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20.00

10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

/







/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聘人员

等于

9

人数

9

5

未完成原因分析


质量指标

资料制作复印数量

大于等于

14480

14512

5

5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

大于等于

2569

2364

5

5


照相数量

大于等于

2900

人数

2975

5

4


全年办理离婚登记

大于等于

660

544

5

5


办理婚姻登记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4



照相数量达标率

100

%

100

5

5








5





资料制作复印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新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

定性

为新人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


基本完成

20

17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办理登记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临聘人员工资、保险成本

小于等于

17

万元

17

5

5


照相费

小于等于

万元

1

5

5


资料制作复印费成本

小于等于

2

万元

2

5

5


合计

100

93


评价

项目自评总分99分,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项

结论

目实施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项目实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巫岚

财务负责人:柏福

1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6964-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认真执行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安排的涉及民生保障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三)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四)提供社工服务。(五)承担下沉服务。(六)经常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特别是民生保障政策和社会工作知识,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能独立承担岗位职责。

2024年该项目经县民政局上报,县财政局预算138万元,

用于发放45名社工岗人员的工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末共执行预算136.97万元,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资金使用目标,为社工员提供了稳定的工资保障,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

为确保项目预算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民政局负责与各乡镇(街道)对接,收集评价资料、开展实地调查、分析评价数据等工作,确保评价


概述

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根据项目特点和绩效目标,经与所在镇(街)研究,45名社工岗人员均完成工作安排。2024年县财政局预算18万元,年末共执行预算136.97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8.00

138.00

136.97

99.25%

10

9.9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38.00

138.00

136.97

99.2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工工资发放人数

大于等于

45

45

15

15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疫情防控岗位吸引力增加

大于等于

90

%

85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工满意度

大于等于

97

%

95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138

万元

136.97

15

14


100

95.9









合计

经过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全面评价,该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规,人员培训到位,项目执行进度符合要求;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

目标,项目效益显著。



评价结论

存在问题


改进

措施


项目负责人:黄丽雯

财务负责人:柏福


1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5413359-敬老院管理费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

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

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

2024年,全县有9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73人。全年支出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共计307.12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蓬溪县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工作方案》(蓬府办发〔2024)7号〕的要求,中心主任基本工资3000元/月,副主任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工资2600元/月,厨师基本工资2800元/月,护理人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购买“五险”预测每人每月缴费1700元(含单位和个人)。运行经费,按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核算。志愿服务费,按照每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每月1000元标准核算。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

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3.03

33.03

33.03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

33.03

33.03

33.0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管理敬老院数

等于

19

9

15

13

县级直管,敬老院合并减少

质量指标

管理效率提升

大于等于

90

%

95%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

大于等于

90

%

98%

20

1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老人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6%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250

万元

307.126

15

15


合计

100

87


评价结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管理,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做到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敬老院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推进,由工作人员按时发放敬老院管理费,无违规操作行为敬老院管理发放安全到位,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项目质量完成好,群体满意度高。

存在问

改进措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19.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川财社[2024]109号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民政局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项目法

口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按月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特困医疗救助,特困殡葬救助,护理补贴,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障全县特困对象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收入财产信息比对、两榜公示等,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

使用范围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特困医疗救助,特困殡葬救助,护理补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64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前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5500

10

10

目前全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200

10

10

质量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按安打卡发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困难群众手中,较好地保障基本生活

定性

党的关怀


20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及家庭满意度

大于等于

90

%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754

元/人*月

10

10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等于

1025

元/人*月

10

10

20.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川财社[2024]14号省级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项目法

口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遂宁市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遂民发〔2024)50号)和《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川民发〔2024〕125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4〕124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使用范围

1、农村特困供养金由693元/人/月调整成754元/人/月,更加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2、成对102名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1200元/人调整为1350元/人/月,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16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按月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特困医疗救助,特困殡葬救助,护理补贴,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障全县流浪乞讨、特困、孤儿对象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收入财产信息比对、两榜公示等,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目前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5811

6

5792


目前全县散居孤儿人数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大于等于

249

10

249






质量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按安打卡发放


1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

每位困难群众手中,较好地

保障基本生活

定性

党的关怀


17

1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及家庭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10

98%



满意度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等于

693

元/人*月

10

754

成本指标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等于

1200

元/人*月

10

1350









2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117-蓬溪县老年大学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老年大学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向有教学能力的老年协会购买教学服务,满足全县老年学员精神文化需求

目标2:提供舒适安全的教学环境,让他们在老年大学能陶冶情操、增长知识,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目标3:发放临聘人员工资,购买保险,支付日常水电、维修等。

2024年度老年大学共向B个协会购买10项教学服务,开设声乐、器乐、书法、舞蹈等10个专业及教学班,招收学员382名,为老年人提供了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服务,满足了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度老年大学共开设10个专业及教学班。学校进行教学管理与监督,要求各班做到课前有教学计划,上课有教师、有教学记录,学期结束有教学总结。学期结束,学校统一发放调查问卷表,组织全校师生对本期教学效果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和教学满意度测评。一年来努力为全校老年学员们,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教学环境,让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推动了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99.95%

10

10

1.预算执行

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原田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99.9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

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设教学班

大于等于

10

10

10

10


临聘人员

2

人数

2

5

5


教学服务次

大于等于

32

80

10

10


质量指标

教学服务完

成率

100

%

100

5

5


教学服务质量达标率

等于

100

%

99

5

4

师资平参差不齐

水电费缴纳准确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率

大于等于

96

%

96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老人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7

10

9

教学条件有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水、电、维

小于等于

1

万元

1

5

5


购买教学服

小于等于

T

万元

1

5

5


临聘人员工资、保险

小于等于

3

万元

3

5

5


合让

100

98


评价结论

2024年度老年大学共开设声乐、器乐、书法、舞蹈等10个专业及教学班,招收学员382名,教学内容丰富多彩,教学管理然有序,数学成果硕果累累,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在全市第二届年艺术节上两名学员一名教师发表获三项展示”“四项大赛”“优秀指教师“称号,蓬溪县老年大学获得优秀老年大学团体称号,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关爱系夕阳”老年志愿活动,丰富了敬老院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老人们的认可和喜爱

存在问题

老年大学校舍陈旧,教学场地有限,师资力量薄弱。希望多部门协作,建立老年大学师资库,老年大学有稳定充足的教师队伍县财政多预站运行资金支持蓬溪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改进措施

1、建立算递增机制,县财政多预运行资金支持蓬溪县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2、多部协作,吸纳退休教师、医生、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等本地人才,组建“报龄讲师团”,构建多元化师资库,

项目负责人:周海燕财务负责人:伍孝国

f

2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9534303-川财综【202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1-12月和下达2023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川财综(202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1-12月和下达2023年1-2月福利彩票公益地方分成资金的通知,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支出。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支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3.09

83.09

83.09

100.00%

10

10

1

其中:财政资

83.09

83.09

83.0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民政福利补助、做到应补尽补率

大于等于

80

%


15

12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福利补贴准确率

大于等于

80

%


15

12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

小于等于

1


15

15


社会效益指

体现社会关受度

大于等于

85

%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项目完成成

小于等于

83.59

万元

83.59

15

15


100

92









合计

项目实施质量好,效果明显,大大提升了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得到社会各界和老人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和谐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存在问题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改进措施

财务负责人:李静

项目负责人:梁诚


2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59275-殡葬事业服务费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殡葬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确保全年火化准确率100%;

目标2:确保安全无事故接运遗体100%;

目标3:确保100%保障我县辖区群众治丧需求;

目标4:群众治丧满意率确保99%以上

殡葬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火化设备维护维修,火化遗体专用材料,接运遗体交通费、油费等,发放临聘人员工资,缴纳社保保险等。

2024年度,殡葬服务中心围绕核心目标,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经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总体完成率达96%。在服务质量、设施建设、公益惠民等

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群众满意度达98%,实现了社会效益与服务效能双提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0.00

79.27

79.27

100.00%

10

10

财政调整预算

其中:财政资金

110.00

79.27

79.2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

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火化遗体数量

大于等于

600

人数

486

5

4


临聘专业人员数量

等于

10

人数

6

5

3


质量指标

火化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5


安全无事故率

等于

100

%

100

5

5


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准确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火化遗体工作时间

定性

火化遗体工作时


2-3天

5

5


遗体存放时间

定性

遗体存放时间


2-3天

5

5


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发放时间

定性

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发放


按月发放

5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移风易俗,丧事从简,破除陋习

定性

移风易俗,丧事从简,破


移风易俗,丧事

从简,破除陋习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火化遗体服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9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差旅等费用

小于等于

38

万元

28.5

4

4


火化设备检修、场所安全等维护费

小于等于

27

万元

1.85

5

5


接运遗体车辆运行、维护费

小于等于

15

万元

11.98

2

2


馆内设施水、电、通讯、办公设备损耗、政策宣传、防疫物资购置费用

小于等于

20

万元

11.57

4

4


火化遗体专用燃料费

小于等于

10

万元

5.81

5

5


合计

100

94


评价

结论

2024年,殡葬服务中心围绕服务与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全年服务群众1.2万人次,满意度达99%,有力推进移风易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执行率100%,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安全生产零事故。

存在

问题

基础设施老旧,设备老化。

改进

措施

加大殡葬基础建设投入,确保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项目负责人:甘鹏飞

财务负责人:柏兵

2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5351826-办公场地加装便民电梯资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民政局主要是为服务困难群众,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等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办公环境,安装电梯,特别是对老年人和腿脚不方便的群众前来办事有很大好处。

项目已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经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办公楼加装电梯及钢结构井道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2023年4月19日,县民政局与中标公司四川新芝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采购合同》,采购安装后壁观光乘客电梯1台。2023年12月完成此项工作,方便各类困难群众来访办事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3.75

33.75

32.57

96.52%

10

9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

其中:财政资金

33.75

33.75

32.57

96.52%

/

/


财政专户管理

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装电梯数量

1

1

20

20


质量指标

电梯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

20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行方便率

等于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4


评价结论

因机构改后,我单位办公环境调整了,只有步梯。通过便民电梯加装后,特别是对老年人和腿脚不方便的群众前来办事有很大好处

存在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改进措施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项目负责人:蒲华兵

财务负责人:柏福

2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10月临时价格补贴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新增预算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联合下发《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遂发改发〔2024〕120号)

使用范围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申报(补助)条件

2024年10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10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98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城镇14元/月.人,农村10元/月.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参照城市标准执行)的标准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打卡发放2024年10月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给基本生活造成影响。

绩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领取价格临时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26000

20

26312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对象准确率

100

%

15

100%

按标发放

等于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

15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不涉及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给基本生活造成影

定性

完成


20

完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补贴家庭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投入资

26.98

万元

10

26.98








2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被辞退农村民办教师定额生活困难补助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新增预算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解决被辞退农村民办教师养老有关问题的通知》(遂教发(2013)16号)文件

使用范围

困难被辞退农村民办教师

申报(补助)条件

不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承认的被辞退农村民办教师中生活确有困难的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34

其中:财政拨款

20.34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2024年对179名符合条件的困难被辞退民办教师发放定额生活困难补助20.34万元,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绩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领取定额生活困难补助人数

大于等于

179

20

179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对象准确率

等于

100

%

15

100%

按标发放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等于

100

%

15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有效保障困难民师基本生活。

定性

完成


2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补助家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投入资

等于

20.34

万元

10

20.34

2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706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收入财产信息比对、两榜公示等,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目标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在广播、电视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目标3: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力量,召开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低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引入社会组织,提供入户调查、对象排查等事务性工作及服务性工作,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2024年,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6237户2066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82户1234人;农村低保对象15255户19429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1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55元,位于全市最高水平。城乡低保做到了审核确认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动态调整及时,城乡低保金发放及时,兜住兜准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网。

2.项目实施内容及

过程概述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低保对象信息化管理、提升低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及水平、规范低保审核确认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的工作目标,截止2024年12月,已支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26.7万元,用于支付“天府救助通”平台电子签章使用费、发放低保对象低保金、印制低保政策宣传单宣传册、召开培训会等费用。

预算执行

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26.70

26.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26.70

26.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广播、电视宣传次数

大于等于

4

万人次

4

5

5


发放宣传单、宣传册

份数

大于等于

100000

15000

10

10


召开业务培训会次

大于等于

4

4

10

10


质量指标

使用广播、电视宣传完成率

等于

100

%

100

5

100


业务培训完成率

等于

100

%

100

5

100


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完成率

等于

100

%

100

5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5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低保对象权益得到保障率

等于

100

%

100

20

100


满意度指

满意度指

享受城乡低保补贴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100

%

98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印制宣传单、宣传册费用标准

小于等于

5

万元

5

5

5


广播、电视宣传费用标准

小于等于

3

万元

3

1

1


发放低保

等于

100

16.7

4

4


召开业务培训会费用标准

小于等于

2

万元

2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效保障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

存在问题

1.对象精准识别难,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够准确。在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低保对象有谎报、虚报家庭成员及收入的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够准确

2.救助对象心理期望值过高,对现行救助政策不够满意。在开展救助工作中经常遇到,有低保对象提出救助水平不够高,享受低保后仍存在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改进措施

1.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

项目负责人:敬俊

财务负责人:柏福

2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绩效指标(90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大于等于

171

人数

188

10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全县散居孤儿人数

大于等于

71

人数

60

10

10


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10

8

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从次月起停发生活保障金,退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时效指标

各乡镇对享受政策人员审核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10

10


资金发放时间

定性

资金发放时间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孤儿生活的幸福

定性

提高孤儿生活的幸福感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儿童心理素养感

定性

提高儿童心理素养感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受益儿童满意度

大于等于

99

%

100

1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发放标准

等于

1200

元/

人*

135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

蓬溪县民政局2024年“孤儿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存在问

一是特殊儿童存在心理缺失,缺乏关心关爱。二是监护人对儿童福利院的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对象普遍不愿意接受集中供养

改进措

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力度,引入社会组织以强化亲情关爱、心理疏导为着力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活动。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项目负责人:岳俊芳

财务负责人:李静

2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11641121-川财社[2023]162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2024年,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6237户2066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82户1234人、农村低保对象15255户19429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1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55元。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施临时救助,全年共救助99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98.3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调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救助金,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管理使用,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办理时限等,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实施临时救助。

预算执行

年度预算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情况(10分)

数(万元)


算数





总额

0.00

1,089.00

1,089.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89.00

1,089.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对象人数

大于等于

22000

20663

10

10


临时救助人次数

大于等于

9000

人次

9986

10

10


质量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2

12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1

1

12

1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

大于等于

100

%

100

20

20




指标

基本生活水平提升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受助救助对象满意

大于等于

100

%

10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城市低保补助标准

等于

680

元/人*月

788

8

8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等于

480

元/人*月

580

8

8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调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及救助金,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使用管理,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办理时限等,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

存在问题

1.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薄弱。一是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越到基层人员越少,到了社区和村委会人员更少,一人身兼数职,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跟踪调查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就业等信息,对救助对象的调查和核定不到位、不准确。二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紧张。随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救助工作量越来越大,规范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工作成本随之增加,相应的业务工作经费没有增加,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2.困难群众心理需求过高,与实际救助水平仍有差距。一是目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已达到每月335元左右,较前几年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仍有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心理需求过高,认为应该按保障标准发放低保金,应该享受免费医疗等优惠政策。二是由于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应根据低保家庭成员、收入等原因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低保金,但有低保对象对复核认定后减少家庭成员减发低保金的决定不接受,出现了低保“退出难”的问题。三是由于个别困难群众对救助的心理需求过高,出现缠访、无理取闹的现象,信访工作量有所增加。

改进措施

强化低保精准识别前提下扩围增效,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

项目负责人:敬俊

财务负责人:柏福

3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5408725-临时救助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

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标完成情况

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施临时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全年共救助99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98.3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通过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科学合理制定临时救助标准、规范临时救助程序等措施,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实施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





/

/


绩效

指标(90分)

一级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

数量指标

临时救助人次

大于等于

5000

9986

15

15


质量指标

救助率

大于等于

100

%

100

5

5





救助资金支出合规

大于等于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小于等于

支出型贫困:接受群众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当月进行资金发放。急难型救助:接受群众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随即进行资金发放。

100

15

15


效益指

社会效益指标

救助速度提升率

大于等于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满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95

10

8


成本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10

万元

10

15

1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2024年,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通过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科学合理制定临时救助标准、规范临时救助程序等措施,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实施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

存在问题

1.各乡镇在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时,未将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天府救助通中,导致临时救助对象名册与财务台中人员、金额不一致。2.在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中,发现我县临时救助对象主要为因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医疗负担较重的对象和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偏向于对医疗救助制度的补充。

改进措施

1.督促乡镇准确录入临时救助人员信息。2.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患者医保报销、救助力度,减轻对象和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发挥民政临时救助兜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作用,统筹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

项目负责人:敬俊

财务负责人:柏福

3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5404483-民政数字平台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使用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天府救助通,办理城乡低保、失地农民等业务,加强信息化管理。2.加强信息比对,使用遂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家庭收入财产等方面经济状况核对工作。3.办理城乡低保、失地农民等审核审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必要的工作经费。4.用于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天府救助通、遂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设备配置及设备使用费。

1.用于支付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运维费、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使用费、天府救助通电子签章设备及使用费,确保正常使用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天府救助通、遂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家庭监测预警平台、一卡通平台。2.实现信息化管理,在线办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失地农民等审核确认业务。3.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做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共享、救助资源统筹。4.加强信息核对工作,对申请救助家庭车辆、住房、社保等家庭收入财产信息进行核对。5.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支付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运维费、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使用费、天府救助通电子签章设备及使用费,确保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天府救助通、遂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家庭监测预警平台、一卡通平台高效运行。

预算执行

年度预算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情况(10分)

数(万元)


算数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民政数字平台服务器租赁个

1

1

10

10


民政数字平台系统操作培训

大于等于

1

1

5

5


民政数字平台系统个数(低收入监测预警、失地农民、天府救助通)

3

3

5

5




质量指标

民政数字平台系统审批程序规范、救助对象准确

等于

100

%

100

5

5



民政数字平台服务器正常使用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民政数字平台系统操作培训人员合格

等于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定性

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实现信息化管理,做到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0

20


满意度指

满意度指

群众满意

大于等于

98

%

98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民政数字平台系统操作培训费用标准

等于

4000

4000

5

5


项目完成总成本

小于等于

10

万元

10

5

5


民政数字平台使用费用标准

等于

9.5

万元

9.5

5

5





民政数字平台电子签章使用费用标准

等于

0.1

万元

0.1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2024年民政数字平台项目的实施,确保了蓬溪县数字民政综合平台、天府救助通、遂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家庭监测预警平台、一卡通平台高效运行。在线办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失地农民等审核确认、打卡发放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做到对象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存在问题

数据共享力度不够,在开展申请救助家庭车辆、住房、社保等收入财产信息核对工作时,反馈时间过长,时效性不强

改进措施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度,提高数据比对和业务办理时效性

项目负责人:敬俊

财务负责人:柏福

3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7014-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遂民发〔2019〕27号)和《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遂民发〔2022)57号〕文件精神,2024年对持有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证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应享受护理补贴80元标准发放,通过发放护理补贴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做到应享尽享。

对794名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3.24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与县残联建立了信息比对机制,按月动态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数据,并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护理补贴。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5.00

73.24

73.2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5.00

73.24

73.2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人

大于等于

771

人数

794

10

10


质量指标

发放对象审核达标

等于

100


100

10

10


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权益得到保障率

等于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享受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满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98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小于等于

75

万元

73.24

10

10


100

98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月标准

等于

80

元/人*月

80

10

10










合计

2024年,对794名持有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证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通过发放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有效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



评价结论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由溪县残联认定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等级,民政局发放护理补贴资金,存在动态不及时的问题因残疾对象新办残疾证或疾等级发生变化后,更新不及时,易造成漏发和多发的问题

存在问题

1.强化信息比对,健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动态调整对象。

2.建立“免申即享”工作机制。

改进措施

财务负责人:柏福

项目负责人:敬俊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级财政社会救助补助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新增专项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口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报(补助)条件

对象为全县低保中的困难残疾人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根据《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遂民发〔2016〕16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对6793名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10093名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1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9775

20

10093

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人数

大于等于

6545

20

6793

质量指标

享受补助对象审核准确

等于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补贴金发放及时率

等于

100

%

1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有效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和照护困难的问题。

定性

完成


2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残疾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入资

大于等于

95

万元

10

95

3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59337-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对中心内失地农民,领取利息人员分别按季发放生活补助金和利息。2.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年审工作(入户调查,审核资料、

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3.对一次性退23000元失地农民保障金出中心不再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和退出财政不再领取利息人员进行审核。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按季打卡发放中心内3592名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

和870名退出中心领取利息人员利息,以及退还申请退出中心人员退出资金(23000元/人),有效保障了全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按季打卡发放中心内3592名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和870名退出中心领取利息人员利息,以及退还53名申请退出中心人员退出资金(23000元/人)。

预算执行

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30.00

830.00

642.49

77.41%

10

10

2024年第四季度因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及时发放。

其中:财政资金

830.00

830.00

642.49

77.4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人数

大于等于

4472

人数

4462

5

5


一次性领取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退出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80

人数

53

5

5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10

10


发放对象审核达标

等于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金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1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失地农民生活权益保障率

等于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

满意度指

享受失地农民生活

大于等于

100

%

100

10

8





保障人员满意度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失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保障金退出人员

等于

2.3

万元

2.3

5

5




失地农民生活障中心人员(劳动年龄外)月标准

等于

140

元/人*月

140

10

10




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中心人员(劳动年龄内)月标准

等于

110

元/人*月

110

5

5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2024年,蓬溪县民政局按季打卡发放中心内3592名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和870名退出中心领取利息人员利息,以及退还申请退出中心人员退出资金(23000元人,有效保障了全县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针对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全县未出台购买养保险、安置、就业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失地农民保障工作不能有效推进



改进措施建议撤销失地农民保障中心,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由所属项目区域乡镇(街道)负责

项目负责人:敬俊

财务负责人:柏福

3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预算单位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新增预算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口因素法

口项目法

据实

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开展特殊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

使用范围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兼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受灾的困难群众以及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申报(补助)条件

每户100元现金和价值100元物资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3.7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3.74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兼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受灾的困难群众以及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按每户100元现金和价值100元物资的标准开展特殊困难群众走访

慰问活动,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平安过节、温暖过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人数

大于等于

10000

20

10687

质量指标

慰问对象准确率

等于

100

%

15

100%

按标发放

等于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等于

100

%

15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平安、温暖过冬。

定性

完成


2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特殊困难群众满意度

大于等于

100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投入资

等于

213.74

万元

10

213.74

3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327-未成年人保护关爱项目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引入儿童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1.开展随访,掌握服务对象底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开展家庭随访和健康评估,掌握对象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和心理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并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完善更新。2.聚焦重点,开展个性化服务。协助各乡镇(街道)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环相扣的救助保护机制。针对因父母服刑、戒毒;父母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监护较差或者因忽视、暴力管教等主观因素导致监护侵害等个案开展救助帮扶、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生活保障、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目标2: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1.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提升专业化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水平;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使更多的志愿组织、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壮大儿童关爱保护队伍。2开展儿童政策法规的宣传和交通、生活、身体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和学习成长乐园系列活动,增强服务对象的参与感和幸福感。

围绕开展随访,掌握服务对象底数;聚焦重点,开展个性化服务;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建设;开展儿童政策法规宣传和安全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和学习成长乐园活动;在未保示范站点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达成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

过程概述

项目主要内容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排查、信息录入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协助民政局开展乡镇未保站建设;在未保示范站点开展主题活动、素质拓展和政策和法律宣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留守、困境儿童基础数据和动态掌控;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协助开展乡镇未保站建设、创建社区“公益宝贝”蓬溪品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开展社工服务工作、困境儿童推送、简报报送等开展工作。实现了社会成本的总体优化,提升了受益儿童及其家庭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成效的认可,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形象与公信力。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排查

大于等于

1200

人/次

1200

5

5


项目涉及乡镇数量

大于等于

22

22

5

4


项目涉及儿童人数

大于等于

4550

人数

4550

5

4


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律宣传次

大于等于

5

5

5

5


儿童福利系统信息录入数量

大于等于

1200

人数

1200

2

2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开展人次数

大于等于

70

人数

70

5

3


未保工作示范站开展个案服务

大于等于

40

95

5

4


质量指标

涉及儿童关爱覆盖率

等于

100

%

100

2

2


时效指标

数据录入及时率

100

%

95

2

1


走访及时率

等于

100

%

95

2

1


关爱保护行动开展及时率

等于

100

%

100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儿童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提升率

大于等于

95

%

95

20

18


满意度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儿童满意度

大于等于

97

%

95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排查;儿童福利系统信息录入数量

小于等于

12

万元

12

4

4


推运建立蓬溪县儿童关爱基金

小于等于

1

万元

1

4

2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

小于等于

3

万元

3

4

4


对全县已建成的任隆镇、大石镇、经开区金桥片区、红江镇、三凤镇、普安街道等6个未保工作示范站开展个案服务

小于等于

20

万元

20

4

4


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法律宣传次

小于等于

4

万元

4

4

3


合计

100

87


评价结论

由蓬溪县民政局、蓬溪县财政局组织评估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审阅档案资料、现场考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主要从项目管理、服务制度、项目目标达成度、服务质量与效率、管理与执行效能、项目资金使用与规范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宣传报道、项目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机构政府自身提供服务效能有所提高,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绩效显著,评价得分为87分。

存在问题

一是目前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资源较分散,服务内容有重复,导致为儿童提供的服务碎片化、重叠化。二是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保护能从专业的角度改变留守、困境儿童及其家人的认知和行为,为儿童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但目前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可持续性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志愿服务力量不足。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儿童关爱保护只是政府、民政的事的思想现状,他们对儿童关爱保护至于服务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儿童关爱保护项目。链接各方资源,利用节假日,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小组、社区活动;建立关爱队伍,与留守儿童结成“一对一”或“多对一”关爱对子,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二是充实志愿服务力量。与慈善总会合作,鼓励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组建乡村志愿者团队,引导有爱心、有意愿的村民,投身儿童关爱事业。鼓励大学生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岳俊芳

财务负责人:李静

3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9118271-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川财社(2022)193号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川财社[2022]193号文件,省级财政下达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307万元,福彩公益金139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增加有效服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困难老人的幸福感。其中: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54万元、特殊困难老人适老改造56万元,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24万元,养老服务定向财力312万元。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工作。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改善老人的养老服务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我县困难老人的幸福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54万元、特殊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56万元,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24万元,养老服务定向财力31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8.92

208.92

187.60

89.79%

10

8


其中:财政资金

208.92

208.92

187.60

89.7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

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大于等于

24

11

10

7


开展养老服务人次

大于等于

850

人数

90

10

10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达标率

大于等于

92

%

93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

等于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困难老人幸福指数提升

大于等于

93

%

94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人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6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项目完成成

等于

446

万元

187.6

20

15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蓬溪县2023年彩票公益金项目由蓬溪县民政局及邀请的第三方机构,采取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审阅档案资料、查阅机构相关记录、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主要从项目是否制定和实施应有的管理服务制度,财务运作是否规范,是否按项目合同完成所有指标,项目实施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考核评价,并对项目完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项目完成质量为良好。

存在问题

上级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少,每人105元/年,实际服务人群面宽量大,开展服务交通、人力成本高,考核难度较大。

改进措施

一是恳请上级在下达居家养老服务目标任务时,适当提高资金补助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考核办法,确保项目为困难家庭老人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3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2T00000619750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社区综合体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精神文化及养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老服务管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100字以内)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7.00

27.00

27.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7.00

27.00

27.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

(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增加数量

等于

1

1

15

15


开展养老服务人次

大于等于

850

人数

1000

15

15


提供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大于等于

24

8

10

7

县级直管合并导致机构减少

质量指标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率

大于等于

90

%

95%

10

8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

等于

1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困难老人幸福指数提升

大于等于

90

%

95%

20

1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人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6%

10

9


合计

100

91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存在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改进措施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3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度)

项目名称

51092123T000008746885-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能力提升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条件,提高养老机构安全水平。

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条件,提高养老机构安全水平。共执行75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消防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居住安全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5

75

7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5

75

7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00%

/

/


单位资金

0

0

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

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改造个数

大于等于

16

11

15

10


质量指标

改造合格率

等于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

小于等于

1

1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公办养老机构安全保障提升率

大于等于

70

%

8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老机构满意度

大于等于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项目完成成

小于等于

80

万元

75

15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2024年提高公办消防能力提,能够按项目要求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社会效益显著。

存在问题

有个别敬老院是老旧学校或乡政府改建,建成时间较早,基础设施老旧,与当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安全风险大,任需改造。

改进措施

2024年提高敬老院消防资金标准按照400/平方米标准计算,增加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资金戴帽下达项目资金。在3-5年之内,支持财政落后地区老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喷淋、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及管网、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控制系统等,提升基层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基础水平和能力,为困难群众创造安全供养环境。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4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330013-(中央、省委资金)川财社[2024]58号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按每人10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金。

2024年特困人员按每人10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发放6040人,共发放604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人,共发放万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共发放5121人,共发放1140.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川财社[2024]58号文件为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1000元,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128.70

1,128.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128.70

1,128.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大于等于

244


9

9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

大于等于

5127

5121

8

6


城市特困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228

227

8

7


农村特困人员人数

大于等于

5815

5814

9

7


质量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8

8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时效

定性

2024年底


定性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

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定性

特殊困难群


定性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困难群众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9%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

项目投入资

等于

1128.7

万元

1128.7

10

10


合计

100

91


评价结论

根据川财社[2024]58号文件,按时完成资金发放,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享受政策。

存在问题

特困人员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会导致数据存在漏发和重复发放。

改进措施

及时更新动态数据

项目负责人:敬俊薛菲黄小艺

财务负责人:

4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814123-2024年度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11个公办养老机构,2022年实施了其中6个机构消防改造,剩余5个机构共计13409平方米,经初步预算,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约400元/平方米,需投入约536万元。为文井、吉星、社会福利中心等5个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消防改造,安装喷淋、消防栓管网、消防水池、泵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全县有6个区域性养老区域服务中心,为敬老院加强消防能力。全年支出敬老院消防能力提升经费共计35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消防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敬老院居住安全水平,提高院内老人生活质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0

80.00

35.00

43.75%

10

10

剩余资金未拨出

其中:财政资金

80.00

80.00

35.00

43.7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消费改造面积

13409

平方米

12000

5

5


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个数

大于等于

5

6

10

10




质量指标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合格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达到安全标准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入住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

98

%

99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消火栓及管网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16

万元

7

4

2


消防水池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27.5

万元

7

4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23.05

万元

7

4

2




泵房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19

万元

7

4

2




喷淋装置及管道改造成本

小于等于

21.65

万元

7

4

2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2024年提高公办消防能力提,能够按项目要求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社会效益显著。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236999-遂财社(2023157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65

265

0

0.00%

10

0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其中:财政资金

265

265

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00%

/

/



单位资金

0

0

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县220名低保全失能老年人开展基本集中照护

大于等于

220

0

10

0


质量指标

辖区内有需要的困难失能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率

大于等于

90

%

91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定性

补助发放录入系统


定性

10

10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大于等于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知晓率

大于等于

95

%

96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实施的满意度

大于等于

90

%

91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及护理补贴费

小于等于

5

万元

0

10

0


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

小于等于

20

万元

0

5

0




合计

100

65


评价结论

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存在问题

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未建成,导致该项目未实施

改进措施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落地。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4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2958273-川财社[2024]91号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县民政局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根据川财社[2024]91号文件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助租赁服务。老年大学在校学员实施助学补助。

使用范围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助租赁服务。老年大学在校学员实施助学补助。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2

其中:财政拨款

42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数

大于等于

1500

人数

9

1750

维修改造数量

0

1




质量指标

居家上门服务标准

200

元/人

15

2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8

100





时效指标

按计划完工率

100

%

8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困难老人生活提升率

99

%

18

99

提升供养对象居住环境

定性

0


1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正常运行

定性

0


1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98

%

10

9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指标

42

万元

15

0

4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5T000013217674-遂财社(2024)143号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33

0

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等于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33

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两个公司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小于等于

2

2

10

10




质量指标

设施设备更新

等于

0

2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等于

0

1

20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供养对象居住环境

定性

0


定性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92

%

95

10

9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指标

4.33

万元

4.33

20

20




合计

100

92




评价结论

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更新,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存在问题

资金拨付不及时。



改进措施

已于2025年1月21日支付并开展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唐志辉

财务负责人:



4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332288-川财社(2023)162号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县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民政局

项目基

本情况

1.项目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对全县15296户19739人农村低保对象,按保障标准533元/人.月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2、对全县1023户1310人城市低保对象,按保障标准750元/人.月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3、对全县约7000名救助对象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及时有效的缓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

4、对全县约243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200元/人.月发放生活保障金。

5、对全县约236名城市特困人员,按保障标准975元/人,月发放城市特困供养金。

6、对全县约6200名农村特困人员,按保障标准693元/人.月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并对城乡特困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殡葬救助和护理救助。

7、对流浪乞讨救助对象开展流浪乞讨救助。

1.2024年,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

16237户20663人,其中:城市低保

对象982户1234人;农村低保对象

15255户19429人,城市低保对象月

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12元,农村低保

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55元。

2.2024年我局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

外伤害、重大疾病、就学或其他特殊

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其他社会

救助制度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

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施临时救

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全年共救助99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98.3万元。

3、对全县约243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月按1200元/人,7-12月按1350元/人,发放生活保障金共400万元。

4、对全县约236名城市特困人员,1-6月按保障标准975元/人,7-12

月保障标准1025元/人,发放城市特困供养金共发放74.3875万元。

5、对全县约6200名农村特困人员,

1-6月按保障标准693元/人,7-12

月保障标准754元/人,发放农村特

困供养金共发放5021.8712万元。

6、对流浪乞讨救助对象102名救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对象和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将持续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精准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预算执行情况(10

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478.00

7,478.00

7,471.36

99.91%

10

9


其中:财政资

7,478.00

7,478.00

7,471.36

99.9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

指标值

度量单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

产出指

数量指标

农村特困供养人数

大于等于

6200

5792

5

3


城市特困供养人数

大于等于

236

229

5

4


农村低保对象人数

大于等于

19739

19429

5

4


城市低保对象人数

大于等于

1310

1234

5

4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

大于等于

243

249

5

5


困难群众救助人数

大于等于

7000

9986

5

5


质量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

等于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按月及时打卡发放救助金

定性

按月及时打卡发放救助金


100%

5

5


效益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得到保障

定性

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救助


100%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受助困难群众满意

大于等于

98

%

98%

10

9


成本指

经济成本指标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金发放标准

大于等于

693

元/人*

754

3

3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发放标准

等于

1200

元/人*

1350

3

3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保障金发放标准

大于等于

975

元/人*

1025

3

3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一次性救助标准

大于等于

1000

元/人

1000

3

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大于等于

750

元/人*

788

3

3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大于等于

533

元/人*

580

5

5


合计

100

91


评价结

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多层次救助体系,各类救助资金均按月足额发放。

存在问

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不及时,

改进措

多次开展救助对象全面核查

项目负责人:敬俊唐志辉岳俊芳

财务负责人: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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