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210/2024-0002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办函〔2024〕32号
  • 成文日期: 2024-07-04
  • 发布日期: 2024-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 “尊老敬老蓬溪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4 13: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

“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中纪发〔2024〕7号)《关于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川纪办〔2024〕47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纪办〔2024〕9号)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蓬纪办〔2024〕27号)精神,为做好全县养老机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了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群众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基层养老机构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强自查自纠,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下大力气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养老机构集中整治“六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养老领域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惩贪治腐,纠治作风顽疾,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基层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大规范、服务能力大提升、幸福指数大增强,切实提高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提升行动。通过县纪委监委机关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合对敬老院安全管理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敬老院食品采买、消防设施配置、财务收支、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审核,厨房、卫生间、淋浴间进行卫生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敬老院食品定点采购、配送机制,理顺敬老院食品供应链,防止采购假冒劣质食品。严查供应采购过程监管,对缺斤少两、变质,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提供虚假食物、食材产品信息,未如实填写出入库登记等方面进行整治。规范敬老院餐食标准,提升饭菜烹饪质量,提高食品加工水平,确保敬老院老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失能老人照护水平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三凤中学、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尽快建成我县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中心,把全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失能老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内。开展护理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建一支有专业护理能力的护理员队伍,为群众提供专业照护服务,解决基层困难群众养老照护难的问题。(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众创公司)

(三)开展敬老院财务规范提升行动。严查虚列项目、虚开发票套取敬老院采购资金,侵占和损害特困供养人员利益的问题。严查虚列特困人员生活支出、已故老人零花钱、重复报销、挪用敬老院公款等方式非法占有敬老院资金行为。严查违规使用敬老院资金用于集中供养人员以外的支出或者公私不分、公款私用问题错账漏账不按财务要求规范做账问题,确保账务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启动敬老院老旧基础设施改造更换工作,结合敬老院房屋结构及基础设施现状聚焦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明厨亮灶”改造、周边沟渠清理改造、视频监控、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改造等重点方面,按照“一院一策”的思路,进行提升改造更换一批厨房设施、消毒碗柜、食堂桌椅、寝室用具等,切实守护院内入住老年人生命健康。(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开展行业作风转变提升行动。转变服务作风和工作作风,压实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和乡镇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人员为民情怀,着力强化责任心、积极性、执行力,聚焦敬老院老人生活用品配备、膳食质量、卫生环境等领域,开展整治提升行动。配齐配全老人生活必需品,定期开展寝室和个人卫生服务、提升、检查、评比,助推敬老院老人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餐费收缴,按照院内老人膳食标准,按月缴纳伙食费。建立敬老院院务管理内控制度、敬老院院民自治制度、院务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管理闭环,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服务质量优化提升行动。开展乡镇敬老院收归县民政局直管试点工作,由县委编办统一调配,从转业士官中安排一批个人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乡镇敬老院院长,实现敬老院管理队伍职业化、规范化。结合乡镇卫生院人员分流,选聘一批在敬老院担任护理和服务工作,补齐敬老院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创建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在乡镇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专项行动,发展院办经济,激发老人活力,形成互帮互助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精神文化服务活动,活跃敬老院氛围,促进敬老院老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街道))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至10月,按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7175)。涉及部门、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院一策”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和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76日—731日)。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

(三)压实责任,集中整治(81日—9月30日)。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突出重难点问题整治再部署再推动,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强化日常统筹调度,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等方式,集中攻坚,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四)以案促治,完善制度(101日—10月31日)。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全面总结整治情况、先进经验,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举一反三,形成威慑效应,同时注重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水平下功夫、见成效。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侨联主席周亭、县民政局局长周刚任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众创公司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要靠前指挥,统筹谋划,定期调度,持续传导压力,高效推进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统筹线索处置、纠风治乱,同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真诚为民服务,加大与宣传、网络等部门沟通对接,协作配合,防止负面炒作,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职能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抓住问题关键,亲自靠前推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敬老院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各乡镇(街道)、敬老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确保“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敬老院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督促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权履责,从严管理干部。

(四)健全考评机制。县委绩效办、县民政局要把敬老院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把敬老院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引导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特殊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附件: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清单

附件

蓬溪县基层养老机构“尊老敬老 蓬溪在行动”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重点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备注

1

敬老院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1.对厨房排水沟、油烟机、灶台、冰箱等进行清扫保洁,确保无油污、渣滓、霉点等。

2.实行敬老院食品定点采购、配送,理顺敬老院食品供应链,防止采购假冒劣质食品。

3.严查供应采购过程监管,是否存在缺斤少两、变质,是否提供虚假食物、食材产品信息,是否如实进行出入库登记等。

4.规范敬老院餐食标准,按15元/人·天标准备餐,每周午餐菜式重复率不得超过50%,提高食品加工水平。

县民政局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

2024年7月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失能老人照护水平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推进南部片区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成为我县片区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中心。

2.开展护理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建一支有专业护理能力的护理员队伍。

县发改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众创公司

各乡镇街道

2024年12月底前


3

敬老院财务规范提升行动

1.严查虚列项目、虚开发票套取敬老院采购资金,侵占和损害特困供养人员利益。

2.严查虚列特困人员生活支出、已故老人零花钱、重复报销、挪用敬老院公款等方式非法占有敬老院资金。

3.严查违规使用敬老院资金用于特困人员以外的支出或者公私不分、公款私用的问题。

4.严查错账漏账,不按财务要求规范做账的问题,确保账务规范、资金使用合理。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委巡察办

县审计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

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开展卫生间、淋浴间、活动室等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明厨亮灶”改造、周边沟渠清理改造、视频监控管理、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改造等。

2.更换一批厨房设施、消毒碗柜、食堂桌椅、寝室用具等。

县民政局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2024年7月30日前


5

行业作风转变提升行动

1. 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强化责任心、积极性、执行力,按照院内老人膳食标准,按月缴纳伙食费。

2. 对敬老院的寝室卫生开展集中整治、评比,配齐配全老人生活必需品,定期开展寝室和个人卫生提升、服务、检查。

3. 建立敬老院院务管理内控制度、敬老院院民自治制度、院务管理监督制度。

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2024年7月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

服务质量优化提升行动

1.试点开展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工作,实现敬老院管理队伍职业化、规范化。

2.积极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创建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通过示范带动,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3.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精神文化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发展院办经济,激发老人活力,形成互帮互助良好氛围。

县民政局

县委编办

县退役军人局

各乡镇街道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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