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和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各有关乡镇和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各有关属地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
各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经停产。各生产企业停产期间,生产区内严禁存放烟火药、黑火药和烟花爆竹半成品,原材料必须按其性能及有关规定分类保管;要对工房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出现散落药物自燃现象,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涉药生产区,要按照规范保管好库存烟花爆竹。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要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和巡查制度,充分利用“人防、技防”等手段,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工期间不发生各类事故。对不按要求停产或明停暗开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各企业要利用停工这一时机,认真做好人员培训、隐患整改、健全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设备的修缮工作。
属地政府要督促各自辖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做好停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企业明停暗开。
三、有序复工,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安全
要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各企业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监函﹝2018﹞3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复产前的工作,达到复产验收要求,员工没有安全培训的、安全设施及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制度没有落实的、不经县级安监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
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