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郭际同志为蓬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
夏辉同志的蓬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何强同志的蓬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建强同志的蓬溪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所长职务;
肖登明同志的蓬溪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毅同志的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何清成同志的蓬溪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