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2978870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常委发〔2022〕3号
  • 成文日期: 2022-01-26
  • 发布日期: 2022-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乐镇预防未成年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1 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预防我镇未成年被侵害事件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预防未成年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冯  波  党委书记

        蒋瀚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  瑜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杨晓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梁潇方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丁  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姜  耀  副镇长

        谢金宏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邹  林  派出所所长

        岳  辉  天福镇司法所所长

        唐四方  天福镇镇法庭庭长

        杨  立  常乐小学校长

        何  明  常乐中学校长

        梁宇鹏  党政办主任

        何凤霞  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中华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周  勇  财政办主任

        任  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谭清强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谭清强同志(联系电话:0825—5475032)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作为具体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  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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