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网,预防我镇未成年被侵害事件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预防未成年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冯 波 党委书记
蒋瀚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 瑜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杨晓芹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梁潇方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丁 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姜 耀 副镇长
谢金宏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邹 林 派出所所长
岳 辉 天福镇司法所所长
唐四方 天福镇镇法庭庭长
杨 立 常乐小学校长
何 明 常乐中学校长
梁宇鹏 党政办主任
何凤霞 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中华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周 勇 财政办主任
任 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谭清强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谭清强同志(联系电话:0825—5475032)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作为具体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 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