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瑶、张永福县政协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巩固扶贫成果的建议》(第26号提案)以及《关于做好后扶贫时代更加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第2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巩固扶贫成果的建议(第26号提案)
提案内容:“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产业扶贫取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项目选择不科学、产业布局不突出、带动脱贫能力较差、产业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此外一些贫困群众对扶贫、惠民、兜底政策形成依赖,“等靠要”思想严重”。
办理情况:首先感谢柏瑶委员对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爱,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所提问题进行深入解剖,个别产业发展项目确实存在选择不科学、产业布局不突出、带动脱贫能力较差,为此,我局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一道,深入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谋划产业连片的总体布局。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围绕“1+1+2+3+N”现代农业产业布局,突出各地产业优势和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粮油、生猪、菌菜、水果、药材等农业产业。整合涉农项目,加强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二)完善联农机制。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新型农业主体自身发展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扶贫车间、专合社+基地+农户、企业+村集体+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强化财政投入形成固定资金股权量化到村集体、农户等联农带农措施,促进企业(专合社)、村集体、农户抱团发展、共赢共享产业振兴红利。
(三)强化教育引导。脱贫攻坚激发了多数群众依靠政策和自身努力增收脱贫的积极性,但也使个别贫困户形成了“等靠要”思想。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示范、引导,培养高素质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二、关于做好后扶贫时代更加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第27号提案)
提案内容:关于做好后扶贫时代更加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2020年扶贫工作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我国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但脱贫的部分家庭因为多种因素出现返贫,因此针对部分返贫家庭各地党委政府还要继续追踪,用好国家政策,继续解决好返贫家庭“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
(一)办理情况
为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增贫困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县脱贫办印发《蓬溪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救助机制》,针对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及“回头看”“回头帮”工作。通过县级行业部门与乡镇互动,扎实开展“八步工作法”(排、核、评、比、录、监、补、销)开展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全县脱贫不稳定户463户919人,边缘易致贫户66户179人(其中2020年识别64户167人,2021年识别2户12人),以上对象已开展“因户施策”帮扶,消除了致贫返贫风险。
(二)帮扶情况
经分析,我县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致贫户主要的致贫和返贫风险:主要有三类,一是因大病(脱贫不稳定户233户,占比50.3%;边缘易致贫户43户,占比65.2%)二是因缺劳力(脱贫不稳定户124户,占比26.8%;边缘易致贫户6户,占比9.1%)三是因残(脱贫不稳定户60户,占比13%;边缘易致贫户9户,占比13.6%)
采取了哪些帮扶措施:
因大病:造成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按规定进行大病专项救治政策、慢性病门诊或“两病”管理措施、低保兜底(调标)、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因缺劳力:无劳动能力的家庭进行代耕代养种养殖业模式,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对因缺劳动能力的家庭主要采取低保兜底(调标)、临时救助、代耕代养、感恩教育等;
因残:落实低保兜底(调标)、临时救助、配备器械、就业帮扶、种植养殖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另外,今年我县计划整合“社会募捐”非定向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筹集,保持基金总量500万元成立“蓬溪县防止返贫风险救助基金”,用于主要用于边缘易致贫户保险、健康、教育、住房、产业等方面帮扶,确保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持续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产业资产管理,督促业主按照入股或分红协议按时兑现分红;村两委加大对资产的管理力度,将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避免资产浪费,思想松懈,造成无人管理的局面。引导无法外出贫困户就近就业增加收入,无劳动力贫困户也可通过资金入股、土地流转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持续加强就业引导。截至5月底,全县贫困劳动力就近或外出务工达14360人,较去年同期增长3.59%,确保了有劳动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外出务工,确有特殊原因的部分劳动力均在家积极主动从事生产,发展产业的同时镇村通过临时聘请,长期雇佣等方式增加其收入。
(三)常态化开展监测和跟踪。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家庭发生不可抗因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进行跟踪,充分利用好民政相关政策,对符合低保、特困等条件的农户按照程序和要求应保尽保。
(四)继续提升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切实尊重和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五)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继续实施保障兜底等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在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蓬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