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210/2024-00055
  • 公文种类:其他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办函〔2024〕61号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管理的通知》《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设置的通知》等2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8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根据《遂宁市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蓬溪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对《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管理的通知》蓬府办发〔2004〕112号、《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设置的通知》蓬府办发〔2007〕79号2个文件(见附件)按程序废止。对决定废止的文件一律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2024年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布时间

1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管理的通知

蓬溪县政府办公室

蓬府办发〔2004〕112号

2004年12月3日

2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设置的通知  

蓬溪县政府办公室

蓬府办发〔2007〕79号

200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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