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属重点企业:
按照《蓬溪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蓬安办发〔2022〕40号)要求,定于2022年6月16日开展全县“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6月16日上午 9:00-11:00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地点
(一)各相关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奎阁广场
(二)各乡镇(街道)、园区:各自属地
五、参加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经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赤城镇、普安街道、富临运业、港华燃气、县供电公司、人保财险蓬溪支公司、遂广遂西遂宁管理处(共32个)。
六、展板宣传
部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和行业特点提供1-2块安全知识科普展板(2.4m*1.2m)。
(一)县教体局提供校园安全(重点防溺水)知识科普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
(三)县生态环境局提供危险废物安全知识科普
(四)县住建局提供自建房安全知识科普
(五)县水利局提供防汛安全知识科普
(六)县应急局提供有限空间作业、防灾减灾安全知识科普
(七)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科普
(八)县气象局提供防雷安全知识科普
(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交通安全知识科普
(十)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消防安全知识科普
(十一)县供电公司提供用电安全知识科普
(十二)港华燃气提供用气安全知识科普
七、消防器材展示及现场使用教学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于6月16日上午8:30前将所示设备、器具进行安置摆放于活动场地内,并安排专人负责宣传讲解、接受咨询以及现场教学互动。
八、应急救护科普知识培训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安排专业医护人员6月16日上午9:00前达到制定位置开展应急救护科普知识培训。
九、宣传报道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县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县融媒体中心采取新闻、专栏、专题等形式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并制成光盘送县安办留存。
十、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于6月15日前悬挂安全主题宣传横幅在各自办公场所显眼处,涉及展板制作的单位要于6月16日上午8:00前将展板依次有序摆放在场地内指定位置(广场舞台两侧)。
(二)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负责准备印制各自行业领域相关的安全宣传单、手册等宣教用品;县安办负责活动场地布置搭建、咨询台统一设置、参加单位座牌摆放等活动相关事宜;赤城镇中河街社区负责协调活动当日所需桌椅、电源接通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筹划,要将参与人员、横幅标语、展板、宣传资料、设备等逐一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咨询台所涉部门要安排2-3名工作人员讲解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宣传书籍、宣传用品等资料,现场解答咨询,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礼品发放时出现哄抢现象。
(四)活动当天,县委绩效办、县安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县通报并扣减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分。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活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人员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要求,各单位负责做好核查工作。
(六)请除参加单位外开展集中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图片)报送至县安办。
联系人:周怡萌,电话:0825-5391315,邮箱:215975589@qq.com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