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蓬溪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目标,找准“切入点”,锚定“发力点”,全力念好“保”“促”“助”三字诀,助推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强化政策落实“保”就业。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多形式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安置755名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发放岗位补贴341.39万元,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696人6.96万元;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4人0.4万元;扶持脱贫群众自主创业1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鼓励脱贫群众外出务工就业,对全县省外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及监测户、边缘户共11625人(含补差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共计843.72万元。
拓宽就业渠道“促”就业。通过专场招聘、就业帮扶载体吸纳等方式,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专场招聘活动1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100余人;鼓励企业、专合社等就业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88人,按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奖补15.8万元;新建就业帮扶车间1个,就业帮扶基地2个,易地搬迁聚居点就业帮扶载体5个,截至目前累计建设就业帮扶车间15个,动态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234人;鼓励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按政策给予税费减免,今年税费减免企业6家,累计吸纳脱贫群众就业51人。
强化技能培训“助”就业。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培训方式,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脱贫群众求职择业能力、稳定就业能力、转岗转业能力和成功创业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147人,发放50元/人·天的交通食宿补贴11.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