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蓬溪县2022年第1批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准情况
2022年6月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蓬溪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川府土〔2022)753号 )同意蓬溪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
二、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蓬溪县1个镇1个村1个组的土地0.5711公顷,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三、征收土地实施内容
该批次拟于公告之日起实施征收工作,征收上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按照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蓬府公2022 11号 )执行。凡从该批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蓬府公2022 7号 )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蓬溪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川府土2022 753号 )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上地征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