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呈报省级表扬的 优秀河长、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
来源:蓬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3-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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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表扬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经单位民主推荐、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拟确定冉春雷等4名同志呈报省级表扬,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优秀河长
冉春雷 蓬溪县公安局芝溪派出所所长
杨 迪 中共蓬溪县明月镇党委副书记
何高瓴 蓬溪县天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优秀工作者
敬成明 蓬溪县水利局局长
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蓬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5435816
邮箱:pxihzb@163.com
邮编:629100
蓬溪县河长办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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