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函〔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张新,男,汉族,户籍为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个体工商户。
2022年2月25日早晨,蓬溪县赤城镇步行街卤夫血旺店主张新正在经营生意,8时20分许听到呼喊:“有人落水了,快救人!”张新立即向不远处的芝溪河奔跑过去,看到一名身着黑色羽绒服的溺水者正拍打水面,不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当日天气寒冷,河水冰冷刺骨,张新不顾自身危险,果断借助河边一垃圾打捞船只展开施救,成功将溺水者救上岸,避免了人员伤亡。溺水者获救后,张新不事张扬,又默默地回到自家小店,体现了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
根据上述事迹,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张新“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从见义勇为基金中奖励现金2000元。
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号召干部群众学习张新在紧要关头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为建设和谐平安蓬溪做出积极贡献。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