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12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蓬溪县田家渡渡改桥蓬溪岸连接线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东南部

建设单位

蓬溪县远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川品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7871.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东接在建物流大道(金马河路),南接在建田家渡渡改桥项目引导,距遂广高速金桥收费站约1公里,距遂宁市城区约6公里,距蓬溪县城区约60公里。项目主要包括2条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涵、排水、通信、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道路总长约2661米。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有效工程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项目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做好施工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六不准”“六必须”以及“六个百分百”;做好扬尘防护,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土石方工程采用湿法作业;敏感点较近施工区进行围挡施工;施工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施工车辆限速、密闭、禁止超载、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施工结束后,裸露地面均进行绿化处置。

(三)严格做好水环境的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集中式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

(四)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合理布局高噪设备;距离敏感点较近施工区域设立围挡封闭现场施工;运输车辆城区行驶禁止鸣笛;定期维护车辆设备,降低声源源强。

(五)严格做好工程区域的生态保护。控制施工区域在红线范围内;表土剥离、保护、回填;分层开挖、控制开挖面;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施工弃土及时运往指定地点堆存;施工完毕,及时对永久占地范围裸露地表和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

(六)严格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道路沿线应严格按照城市主干道的建筑退间距离要求,控制道路红线两侧的土地开发利用功能,在退间距离范围内控制建设住宅楼、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的建设项目。在日常维护中,应重点做好作业面恢复、防扬散和弃渣及时清运等工作。 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