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红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大石镇人民
发布时间:2018-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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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选拔职业村党组织书记的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
曾红梅同志任中共蓬溪县大石镇天宫堂村支部委员会代理书记。
请接此通知后,速转告本人,办理好工作移交,到新岗位报到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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