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安排,我县已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前期工作,现公开征集全县(包括蓬溪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意见,涉及地块需是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工以及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请地块符合条件、有意愿向政府提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的企业于2025年1月3日向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交意愿申请函。
地址:蓬溪县政通街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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