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鸿福酒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蓬市监处罚〔2023〕231号

何开永

92510921MA643YUA3H

蓬溪县鸿福酒厂

蓬溪县鸿福酒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2023年5月17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三凤镇唐旭卤菜店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

蓬市监处罚〔2023〕233号

唐旭

92510921MA6ACBBE73

蓬溪县三凤镇唐旭卤菜店

蓬溪县三凤镇唐旭卤菜店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2023年5月25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赤城镇雅思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3〕234号

苏春珠

92510921MA68GY7853

蓬溪县赤城镇雅思化妆品店

蓬溪县赤城镇雅思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2023年5月25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大石镇小唐水产冷冻门市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蓬市监处罚〔2023〕237号 

唐雨珠

92510921MA63TYH0XE

蓬溪县大石镇小唐水产冷冻门市部

蓬溪县大石镇小唐水产冷冻门市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2023年5月24日

5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大石镇雷强水产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蓬市监处罚〔2023〕236号 

蒋玉婷

92510921MAAGXWEG7W

蓬溪县大石镇雷强水产店

蓬溪县大石镇雷强水产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涉案物品。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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