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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7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12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

项目名称

蓬溪奇晖加油加气金中站

建设地点

蓬溪县金桥新区金中大道东侧与金马河路南侧

建设单位

蓬溪奇晖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373.43m2,拟建筑面积7148.37m2,油罐区设置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5座,其中2座30m³0#柴油罐,1座20m³92#汽油罐,1座20m³95#汽油罐,1座20m³98#汽油罐,LNG罐区设置1座60m³地下LNG储罐;加油加气罩棚下设置5台加油机及1台LNG加气机;站区内还设置1座3F站房,及停车区、多功能服务用房、自动洗车装置等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销售汽油5150t/a、柴油2210t/a、LNG2.0万Nm³/d。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洗车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装置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金桥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雨水管网。

(四)落实和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储油、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次油汽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储气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EAG加热器加热后经1根放散管排放;柴油发电机经自带的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烟管口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蓬溪县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沾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残渣、含油废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加强对充装设备以及阀门、泄压保护装置、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标示牌;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二、

项目名称

蓬溪奇晖加油加气公交站

建设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金马河路北侧

建设单位

蓬溪奇晖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666.70m2,油罐区设置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5座,其中2座30m³0#柴油罐,1座20m³92#汽油罐,1座20m³95#汽油罐,1座20m³98#汽油罐,柴油折半计算后,油罐总容积为90m3;CNG加气部分设计规模:1.5万立方米/天,设置3口储气井,单口水容积为4m3,总水容积为12m3;加油加气罩棚下设置6台加油机及2台CNG加气机;站区内还设置1座3F站房,及停车区、多功能服务用房、自动洗车装置等配套设施。项目设计规模为销售汽油5110t/a、柴油2190t/a压缩天然气547.5万m3/a。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营运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洗车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装置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金桥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雨水管网。

(四)落实和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储油、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次油汽回收系统回收后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储气井、压缩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放散管排放;柴油发电机经自带的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烟管口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蓬溪县市政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沾油抹布及手套、油罐清洗残渣、含油废沙、废滤芯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加强对充装设备以及阀门、泄压保护装置、回收装置等设备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标示牌;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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