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 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巩固三年整治和集中治理成果,全力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 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蓬溪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蓬安委发〔2022〕17 号)和蓬溪县烟花爆竹与危化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蓬危专〔2022〕1号)统一安排,聚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管控重点、突出问题,防范风险,治理隐患,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以有力有效的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查合法生产经营情况。一是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建设;二是是否存在项目未批先建、非法建设等行为;三是是否存在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
2.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经营场所是否按“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研究解决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情况。
3.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规程制订和落实情况。一是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二是是否规范制订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一是是否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二是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风险辨识并分级管理;三是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堵塞漏洞;四是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5.查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情况。一是是否有效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二是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是新入职人员是否按规定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6.查场所本质安全情况。一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实施了自动化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二是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远传联锁控制装置,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问题。三是反应装置、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四是是否按要求开展防腐蚀、防泄漏管理,跑冒滴漏问题是否及时治理。五是涉及有毒气体场所是否配备足够的监测、报警装置。
7.查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开停车和试生产管理情况。 一是是否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专题培训,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及时修订。二是是否按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检维修、特殊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票审批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开停车、试生产是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
8.查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二是是否存在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现象;三是是否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是否存在未建立制度、不发布或虚假发布、未上传安全承诺公告等问题。
9.查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一是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 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二是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并熟 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10.查冬季防冻防凝管理情况。一是是否制定冬季安全生产防冻防凝工作方案;二是是否开展以“防原料凝结、防管线冻结、 防设备脆裂”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三是是否对危化品储存罐区、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凝保温措施有效性进行逐一排查,是否对危化品储罐呼吸阀、室内外管线焊接处等重要安全附件、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11.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是否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二是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二)烟花爆竹领域
1.查合法经营情况。一是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二是是否存在“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情形;三是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五是要紧盯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等问题。
2.查安全培训教育及从业人员资格情况。一是经营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二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三是是否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 作技能等培训。
3.查仓库管理情况。一是是否存在库房内产品堆码不整齐(无堆垛标志线)、通道不畅通、堆垛无间距或间距不足、超高、靠墙、超量等行为。二是库房内是否储存超标、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执法收缴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三是是否存在在仓库内拆箱、分装等违规行为;四是仓库内是否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查流向登记系统应用情况。一是是否按照要求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在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真实录入烟花爆竹入库、出库(配送)等数据,并保持系统数据与仓库内实物库存帐物相符,库存产品按规定粘贴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二是能够通过流向标签查询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含药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进行安排。
(二)场所自查自改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各场所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场所、环节、部位、装备设施排查到位,做好闭环管理。自查结束后,将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的《常乐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 1),于 2022 年12月18日前报送常乐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12月18日—12月25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对照整治重点,组织执法检查队伍,聘请安全专家参加,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和执法检查。对未认真开展自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严格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各场所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高位推动,注重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危化品安全综合监管,严格逗硬执法,加强应急准备。常乐派出所要加强危化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天福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违法采购危化品的行为。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加强废弃危化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镇交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常乐派出所、镇交通管理办公室要会同对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依法严肃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严控输入性风险。天福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危化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销售全链条监管。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