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优化专利资助等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进一步促进专利创造实施专利资助的通知》(蓬府办函〔2020〕131号)(见附件)按程序废止。对废止的文件一律不再执行,不再作为专利资助的依据。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文号 | 发布时间 |
1 | 关于进一步促进专利创造实施专利资助的通知 | 蓬溪县政府办公室 | 蓬府办函〔2020〕131号 | 202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