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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遂宁市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蓬溪县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6年1月19日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1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室(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和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通知书》上的体检注意事项,于体检当日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原件空腹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体检费用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准备(含车费、体检费、餐费),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

(三)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或集中候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应聘人员(含同一岗位都具有优先条件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除外)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上交,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本公告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421508   

附件:2025年下半年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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