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遂财监督〔2022〕9号)蓬财发〔2022〕27号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经纪律及私设小金库自查会议,研究制定了自查自纠方案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我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及私人小金库的情况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自查自纠小组,由书记侯建松任组长,镇长邓燕任副组长,纪委书记杨平、财政办主任黄洋、单位会计古国琼任成员的财经纪律及私人小金库自查领导小组,研究规范财经纪律及私人小金库的自查自纠查措施,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等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定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不存在私设小金库。
(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我镇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六无,一无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以虚假、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五无违法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法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六无滥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财务管理。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工作,同时我镇严格按照文件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报账,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我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严禁违规私设小金库的规定认识清晰,坚决不做违反财经纪律的事情。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把控私设小金库风险。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