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30 11: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办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夯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的理念,切实做到了敢于公开、真实公开、持久公开,并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提升,不断把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横向拓展纵向推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梳理并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遵守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2020年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其中概况10条,文件44条,动态42条,财政3条,其他3条),确保各类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促进社会稳步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落实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增设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栏。截至目前,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均已严格按照程序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发《蓬溪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度》(蓬府办函202071),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质量,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及值班读网、依申请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政府办牵头每季度末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

()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构建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成功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了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统一入口、统一出口、高效安全”,完成原政府网站与新版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对接,做到机构改革后所有县直部门和乡镇单位名称统一规范、原有数据准确无误。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分散推进,同步完成”的原则,制定工作推进进度表,分步推进。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全面、高效公开各领域内容。该项工作在830日已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集中公开。指导相关单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不断增强党和政府公信力,增进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信息源头筛查和信息发布后的监管,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指南、目录和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专人对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进行排查,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0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20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不断完善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增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二)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一定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全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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