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202/2020-0009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县教体局
  • 文       号:蓬教函〔2020〕37号
  • 成文日期: 2020-03-09
  • 发布日期: 2020-03-0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0-03-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组,师培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增强我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意识,提升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展示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立德树人 五育并举”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出优秀教研成果。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本活动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评选和表彰。

(二)各单位论文由片区教育督导组负责推荐。

(三)县教体局适时组织学科评审组对推荐的论文进行复评、总评,评出各科类各学段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奖比例依次为20%、40%、30%,对评选出的特别优秀的论文优先推荐到更高层次参加评选。对组织得好的教育督导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获奖结果作为教育督导组、学校、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个人获奖论文按有关规定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评职晋级和有关奖励的依据。

二、征文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三、论文要求

1.选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立足素质教育,聚焦核心素养培养途径,深入领会新课程改革理念,围绕现行教材,探索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提高育人质量的有效途径,研究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凝练自身最新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总结教育教学高效性的策略等,促进实现教育教学低负高效的目标(论文选题推荐详见附件一)。

2.承担了各级普教科研课题的单位,应组织参研人员围绕课题研究撰写论文。

3.每篇论文仅限一名作者,内容一般不超过3000字,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全县通报。严禁一稿多投,已获奖、出版论文或已挂网的论文一律不能参评。

4.为保证论文质量,每位教师最多只能上报一篇论文参评。

四、推评要求

1.严把推优关。各教育督导组和学校要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初选工作,将真正符合论文要求的有代表性的论文推荐上来。

2.严把查新关。在推荐中务必严格把关,通过网络搜索等渠道开展论文查新工作,避免将抄袭、剽窃文章推荐出来。

3.严把数量关。根据教师基数,今年各督导组推荐优秀论文篇数均不能突破上限数据。具体上限为:赤城片区160篇,文井片区20篇,明月片区25篇,天福片区35篇,大石片区35篇,鸣凤片区25篇,任隆片区50篇,三凤片区25篇,蓬南片区70篇(注:各督导组在初评、推优论文时要含辖区内各县直属学校)。

五、征文报送

1.各教育督导组组织初评后,将推荐的论文统一按《蓬溪县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登记造册。其中学段分为幼教、小学、中学等;学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艺体、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归入“综合类”。

2.各教育督导组将填好的《蓬溪县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表》与参评论文电子文文稿分类打包发至邮箱245885366@qq.com。县教研室将拒收未按要求报送的论文。

六、报送时间

各教育督导组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论文电子文档、表册送至县教体局教研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25-5394198(办公室电话)

联 系 人:陆清秀13778747440(手机)

七、其他

此次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

 

附件:1.蓬溪县2020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论文选题推荐2.论文文本格式

3.蓬溪县2020年度教育教学论文推荐表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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