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来源: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11-08-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物权法》》、《城市房屋权属抵押管理办法》。
     
  • 办理程序
  • 一、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二、程序流程环节职能
    (一)受理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二)初审(暂定局里审批)
    1、核验证件;
    2、现场堪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档案室专人负责);
    4、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
    (五)收费、缮证、发证
    (六)归档
  • 申报材料
  • 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报告;
    2、在我市报刊上刊登的挂失作废声明;
    3、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依据(原房屋产权档案的相关复印资料);(经我局发布公告,半年无异议的补办产权证)。  
    工作流程:申请人提交资料→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收件→权属交易科初审、复审→分管局长审批→政务中心窗口收费、制证、登记、发证→档案室归档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2]238号、[2004]172号、[2004]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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