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天福镇镇区TF-B09-1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蓬自然资规〔2024〕5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天福镇镇区TF-B09-14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你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