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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3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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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7

第五部分 附表......................................................5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8

二、收入决算表.................................................................................................58

三、支出决算表................................................................................................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5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8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  

3.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与相关部门发布全县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房地产开发利用(包括抵押、租赁、交易等)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的归集、监督的工作,参与房地产中介、拆迁单位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建筑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城镇园林绿化、公园、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燃气、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污水处理和城区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排水防涝、中水回用等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城区公共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监督全县城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及县城区供水企业资质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并对县城区供水、二次供水企业、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组织污水处理费和垃圾清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县城区的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9.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散装水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指导贯彻执行县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

12.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县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13.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及行风建设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蓬溪县住建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市政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建管中心、代建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327.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46.58万元,增长23.8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三所运行经费、污水处理等项目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3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3.51万元,占74.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3.95万元,占25.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3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59万元,占2.05%;项目支出28725.87万元,占97.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327.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46.58万元,增长23.8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三所运行经费、污水处理等项目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80.72万元,增长73.2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所运行经费、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3.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5万元,占0.37%;卫生健康支出20.19万元,占0.09%;节能环保支出8918.63万元,占40.63%;城乡社区支出12391.35万元,占56.44%;住房保障支出506.03万元,占2.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万元,占0.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5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355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36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5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19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3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82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5,6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3,45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95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45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4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8.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3.38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6.02万元,下降64.1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7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占29.7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52万元,下降70.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7辆,其中:轿车37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以及项目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检查考核支出1.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3.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9.59万元,下降2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下乡督查乡镇污水处理工作以及垃圾收运和街道清扫等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所运行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三所运行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56分,绩效自评综述: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申报科学合理、数据编制准确无误,止2024年12月底,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支出执行进度为100%、预算年终结余为0;垃圾PPP运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年共收运处置生活垃圾6.2万余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100%。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作业率80%。三所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清扫保洁率达100机械化清扫率达80%,公厕保持“四无四净”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100%;亮灯率在98%以上,优化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保持绿地率在38.64%以上。打造优美的环境卫生,良好的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鉴定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完成危房鉴定20000户,鉴定机构资金支付率100%,危房鉴定合格率100%,鉴定报告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危房鉴定及时率100%,人居环境改善率≥90%,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居民满意度95%,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全市统一打包污水PPP项目支出责任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处理污水1184万m³,进出水水质检测次数4000次,污水处理率100%,出水水质达标率100%,污染物收集效能雨污分流率100%,污水处理及时率100%,污泥安全处置率100%,城乡居民满意度≥90%;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终止补偿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整治内涝点1个,透水地面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各项工程开工及时率100%,就业率提升率95%,人居环境提升率95%,子项目通过验收率95%,城乡居民满意度98%。蓬溪县购房补贴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补贴发放600人/户,人员资格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补贴人员满意度90%,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川财建【2023】360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改造危房户数65户,房屋验收合格率100%,当年开工率100%,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15年,危房改造居民满意度90%,预算改造资金金额162.5万元。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2024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慰问330人,慰问覆盖率100%,慰问物资发放及时率100%,慰问对象幸福感获得率≥95%,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建筑行业统计人员补助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完成对73家企业补助发放,发放及时率100%。组织12次统计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100%。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率达到100%,数据准确率提升至98%。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房地产统计人员和新增企业缴费补助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共发放统计人员补助84人次,发放金额3.24万元,覆盖率100%统计数据报送及时率100%,错误率降低至2%。帮助28家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降低了运营成本。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给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蓬溪县住建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县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事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务中心、县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2.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受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实施安全监督;负责对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农村房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政策研究,承担职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备案抽查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全县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政策贯彻落实;指导建设行业“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发展及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批复,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含抗震设防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绿色建筑设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

4.拟订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全县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园林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区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排水户纳管水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污水处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企业、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存贮、转运、处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古树名木认证、备案管理;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工作;牵头负责住建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治理工作。

5.拟订全县住房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落实省、市、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牵头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房地产中介、拆迁单位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组织拟订全县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销售资金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住房维修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业发展信息搜集和定期分析;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建设行业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及备案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信访(含热线件交办)、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审核(审批)﹔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建设类行政许可的执行;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推进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7.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文电处理、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新闻宣传、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目标绩效管理;负责现代信息网络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创建、绿化、卫生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史志的编纂工作。

8.组织编制行业城建资金利用计划及其它相关计划;协调、组织和筹措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检查城市维护费的合理使用;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参与对建设系统会计、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燃气和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燃气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牵头负责住建行业领域规划编制和项目编报工作,牵头负责住建项目可研、财评、立项、招标等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监督城市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和组织城市创建工作。

10.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1.承担全县市政道路、桥梁、雨污管网、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养维护等职责。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民政局核定编制45人,在职职工4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7520.91万元,决算总额为293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3.52万元,占比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3.95万元,占比25%。

支出情况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支出支出预算总额为27520.91万元,决算总额293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万元,占比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5万元,占比0.28%;卫生健康支出20.19万元,占比0.07%;节能环保支出8918.63万元,占比30.41%;城乡社区支出18765.29万元,占比63.99%;住房保障支出506.03万元,占比1.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占比0.07%;其他支出1000.00万元,占比40.75%;支出决算总额较预算总额增加1806.55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县城区清扫保洁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县城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资金拨付及时性”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县城区清扫保洁率

我们保证县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小区、公园广场等全覆盖清扫保洁,县城区清扫保洁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我们通过新建、改建城乡垃圾中转站、购置智能生活垃圾箱、配套购置上生活垃圾压缩、运输车辆等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基本设施设备,落实专门人员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全覆盖收运和专业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县城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我们通过新建、改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压紧压实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和主体责任,聘请专业的公司具体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县城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2%、82.3%,达到并超过省市规定标准,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

2024年,我们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保证了机构职能职责作用的发挥,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0分。

2.预算管理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申报科学合理、数据编制准确无误。截止2024年12月底,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支出执行进度为100%、预算年终结余为0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36万元、会议费支出总计0万元、培训费支出总计0.5万元、差旅费支出总计10.48万元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支出

3.资产管理截止2024年底,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利用率为100%,无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4.采购管理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

5.财务管理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财务岗位,并明确的各岗位职责及风险。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对预算支出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支出合法合规。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支出和浪费现象。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01.6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97.0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1378.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5.0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5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36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36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36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10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主动申请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5个,预算结余率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3;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36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21个。

项目36总数×100%×2=(3÷5×100%×2+(21÷36×100%×2)=1.2+1.16=2.36,故该指标1.64分,得2.36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36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36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41个,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10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36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36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5分。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336.90万元,其中:采购服务支出153.53万元,采购货物支出183.37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绩效自评报告与决算报告一同公开,及时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绩效自评监督体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中得分89.56分。评价等级为优级。

(二)存在问题。

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资金执行不到位。

2024年,我部门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资金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数为0,执行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关于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资金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建议进一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完善财务资料。建议县财政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做到预算执行到位。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48183-垃圾PPP运营项目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全县19个乡镇及县城区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转运,清运率100%

全年共收运处置生活垃圾6.2万余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100%。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作业率8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现有垃圾中转站35座,压缩设备49台、收运车辆112辆、投放垃圾收集容器6553个、收运人员108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座,垃圾填埋场1座。对全县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到,全年共收运处置生活垃圾6.2万余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00

6,260.00

4,522.49

72.24%

10

5

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拨付完成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5,000.00

6,260.00

4,522.49

72.2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清运覆盖乡镇数量

21

21

2

2


垃圾处理残渣检测次数

365

365

2

2


机泵运行维护次数

520

520

5

5


日均垃圾清运次数

180

180

5

5


日均垃圾处置量

180

180

5

5


质量指标

垃圾处理达标率

100

%

100

2

2


机泵正常运转率

98

%

98

2

2


垃圾处理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机泵维修及时率

100

%

100

2

2


垃圾处理及时率

100

%

100

5

5


垃圾收集及时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人居环境

定性

提升人居环境


提升人居环境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遏制垃圾污染率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县垃圾处理费单价

78

78

5

5


机泵维修成本

300

万元

300

5

5


全县垃圾收运部分

1200

万元

1200

2

2


全县垃圾处理费总价

500

万元

500

4

4


全县垃圾收运费单价

185.8

185.8

4

4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全年共收运处置生活垃圾6.2万余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100%。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作业率80%。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陈治卿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48204-三所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县城区清扫保洁率达100%,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达80%,公厕环境卫生达到公厕内部卫生始终保持“四无四净”标准;县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100%;完成厕所革命指标,提升县城公厕如厕环境和公厕设施设备完善度。加强市政维修和路灯维护工作,保持亮灯率在98%以上,优化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保持绿地率在38.64%以上。打造优美的环境卫生,良好的人居环境。

清扫保洁率达100机械化清扫率达80%,公厕保持“四无四净”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100%;亮灯率在98%以上,优化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保持绿地率在38.64%以上。打造优美的环境卫生,良好的人居环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8000余盏路灯和人行道路面实施动态巡查、维护、管理。开展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绿地内杂草控制在2%以内,开展21次病虫害防治。实施约110万余盆鲜花节点摆放,营造美好环境。出动车辆对城区街道进行清扫3400余台次,突击清理卫生死角32处、建筑垃圾2300余吨,教育劝导乱吐、乱扔、乱倒行为2800余起,收运处置生活垃圾6.2万余吨、餐厨垃圾5900余吨,高压水冲率达60%以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00

3,619.41

3,552.18

98.14%

10

10

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拨付完成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4,000.00

3,619.41

3,552.18

98.1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道路照明灯数量

35000

35000

5

5


渗滤液处理量

2.5

2.5

5

5


管理公厕个数

62

62

5

5


垃圾焚烧量

5.9

5.9

5

5


清扫保洁面积

257000

平方米

257000

5

5


维护公园个数

8

8

5

5


质量指标

机械化作业率

80

%

80

5

5


城区清扫保洁率

100

%

100

4

4


绿地率

39.5

%

39.5

5

5


渗滤液处理率

100

%

100

4

4


县城区亮灯率

96

%

96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提升率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0

%

9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4000

万元

4000

5

5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路灯亮灯率98%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792公顷,绿地率40%;公园绿地面积21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6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2%;清扫保洁率100%、机械化作业率80%、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100%。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陈治卿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48250-农村危房改造鉴定费用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工作的,完成鉴定费用支付

完成危房鉴定20000户,鉴定机构资金支付率100%,危房鉴定合格率100%,鉴定报告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危房鉴定及时率100%,人居环境改善率≥90%,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居民满意度95%,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指导四个鉴定机构对全县农村住房进行安全鉴定,全面完成全县21个乡镇街道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出具了鉴定报告,支付鉴定费用27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72.00

272.00

272.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72.00

272.00

27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鉴定机构

4

4

5

5


危房鉴定户数

20000

20000

5

5


质量指标

鉴定机构资金支付达标率

100

%

100

5

5


危房鉴定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鉴定报告准确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危房鉴定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居环境改善率

90

%

90

10

8


住房安全保障率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272

万元

272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完成危房鉴定20000户,鉴定机构资金支付率100%,危房鉴定合格率100%,鉴定报告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危房鉴定及时率100%,人居环境改善率≥90%,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居民满意度95%,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李金华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48387-2023年全市统一打包污水PPP项目支出责任费用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对全县污水进行统一收集转运处理,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遂宁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支出责任的通知》要求,按年度支付

处理污水1184万m³,进出水水质检测次数4000次,污水处理率100%,出水水质达标率100%,污染物收集效能雨污分流率100%,污水处理及时率100%,污泥安全处置率100%,城乡居民满意度≥9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污水处理工作,落实了专人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管理有效,资金审核拨付及时到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186.97

16,686.97

9,216.33

55.23%

10

5

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拨付完成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13,186.97

16,686.97

9,216.33

55.2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污泥清运距离

120

千米

120

5

5


处理污水量

1100

%

1100

5

5


机泵及管网运行维护次数

120

次/年

120

5

5


进出水水质检测次数

4000

次/年

4000

5

5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率

100

%

100

5

5


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

%

100

5

5


污染物收集效能雨污分流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污水处理及时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消减效率

70

%

70

20

20


污泥安全处置率

100

%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全县污水处理费平均单价

2

2

5

5


全县污水处理费总价

7500

万元

7500

5

5


泵站及管网维护、污水处理成本

8000

万元

8000

5

5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处理污水1184万m³,进出水水质检测次数4000次,污水处理率100%,出水水质达标率100%,污染物收集效能雨污分流率100%,污水处理及时率100%,污泥安全处置率100%,城乡居民满意度≥90%。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何平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0977312-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终止补偿金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3家乙方单位除完成《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合同建设期提前终止协议》第二条2.1款所列的建安工程,并终止履行《PPP项目合同》项下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义务后,我局再按照《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合同建设期提前终止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整治内涝点1个,透水地面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各项工程开工及时率100%,就业率提升率95%,人居环境提升率95%,子项目通过验收率95%,城乡居民满意度9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3家乙方单位除完成《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合同建设期提前终止协议》第二条2.1款所列的建安工程,并终止履行《PPP项目合同》项下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义务后,我局再按照《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合同建设期提前终止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00

3,000.00

823.13

27.44%

10

0

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拨付完成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3,000.00

3,000.00

823.13

27.4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内涝点整治数量

1

1

5

5


绿地及生态停车场改造面积

1000

平方米

1000

4

4


人行道渗透铺装改造面积

2000

平方米

2000

2

2


路面改造面积

2000

平方米

2000

2

2


下凹式绿地建设面积

500

平方米

500

2

2


透水地面改造面积

2200

平方米

2200

2

2


生态公园新建及改造面积

10000

平方米

10000

5

5


改造生态停车位数量

40

40

2

2


质量指标

透水地面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4

4


停车场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4

4


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验收合格率

95

%

95

2

2


人行道渗透铺装验收合格率

95

%

95

2

2


下凹式绿地建设验收合格率

95

%

95

4

4


时效指标

各项工程开工及时率

100

%

100

4

4


各项工程完工及时率

95

%

95

4

4


各项工程验收及时率

95

%

95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就业率提升率

95

%

95

5

5


人居环境提升率

95

%

95

10

10


子项目通过验收率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98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3000

万元

3000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整治内涝点1个,透水地面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各项工程开工及时率100%,就业率提升率95%,人居环境提升率95%,子项目通过验收率95%,城乡居民满意度98%。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项目负责人:皮尧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016543-蓬溪县购房补贴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经审核后符合奖补条件的购房者,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补贴发放600人/户,人员资格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补贴人员满意度90%,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经审核后符合奖补条件的购房者,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落实了专人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管理有效,资金审核拨付及时到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0

500.00

50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500.00

500.00

5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发放人数

600

人/户

600

10

10


质量指标

补贴人员资格达标率

100

%

100

10

10


资金发放准确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购房积极性提升率

70

%

7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补贴人员满意度

90

%

9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完成成本

500

万元

50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补贴发放人数600人/户,补贴人员资格达标率100%,资金发放准确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群众购房积极性提升率70%,补贴人员满意度90%,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霍雪东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7.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199495-川财建【2023】360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清算2021年、2022年实际完成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改造危房户数65户,房屋验收合格率100%,当年开工率100%,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15年,危房改造居民满意度90%,预算改造资金金额162.5万元。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落实了专人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管理有效,资金审核拨付及时到位。完成清算2021年、2022年实际完成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62.50

162.50

162.5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62.50

162.50

162.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危房户数

65

户(套)

65

20

20


质量指标

房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15

15

20

1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危房改造居民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改造资金金额

1625000

1625000

20

2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改造危房户数65户,房屋验收合格率100%,当年开工率100%,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15年,危房改造居民满意度90%,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李金华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452004-2024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污水垃圾清运工人、建筑工人。共330人,400元/人(清扫保洁人员288人,垃圾清运驾驶员14人,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18人,建筑工人10人)

慰问330人,慰问覆盖率100%,慰问物资发放及时率100%,慰问对象幸福感获得率≥95%,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污水垃圾清运工人、建筑工人。共330人,400元/人(清扫保洁人员288人,垃圾清运驾驶员14人,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18人,建筑工人10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90

9.9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90

9.9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人数

330

330

10

10


质量指标

慰问覆盖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慰问物资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感受党和政府关怀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慰问对象幸福感获得率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慰问金额

400

元/人·次

4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慰问330人,慰问覆盖率100%,慰问物资发放及时率100%,慰问对象幸福感获得率≥95%,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陈治卿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524485-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建筑行业统计人员补助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建筑行业统计人员补助。补助企业73家,1500元/家。共计金额109500元。

完成对73家企业补助发放,发放及时率100%。组织12次统计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100%。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率达到100%,数据准确率提升至98%。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定期组织统计工作交流会议,促进统计人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习,有效提升了整体业务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统计数据报送和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95

10.95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95

10.9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企业

73

73

20

20


质量指标

补助企业覆盖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GDP

定性

做出贡献


做出贡献

20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定性

提高工作积极性


提高工作积极性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补助金额

109500

109500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完成对73家企业统计人员的补助发放,发放及时率达到100%,完成既定目标。组织12次统计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覆盖率达到目标要求。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率达到100%,数据准确率提升至98%。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曾杰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1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92124T000011528186-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房地产统计人员和新增企业缴费补助

主管部门

县住建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房地产统计人员和新增企业缴费补助。共涉及企业28户,房地产统计人员84人,其中36人按500元/季度,48人按300元/季度发放。共计32400元。

共发放统计人员补助84人次,发放金额3.24万元,覆盖率100%统计数据报送及时率100%,错误率降低至2%。帮助28家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降低了运营成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简化补助资金审核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审核效率。同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前期指导,减少因材料问题导致的资金发放延误。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24

3.24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24

3.2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统计人员

84

84

10

10


补助企业

28

28

10

10


质量指标

补助房地产统计人员覆盖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GDP

定性

做出贡献

%

做出贡献

20

1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补助金额

32400

3240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共发放房地产统计人员补助84人次,发放金额3.24万元,补助对象覆盖率达100%,有效激励了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统计数据报送及时率100%,错误率降低至2%,项目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无建议意见

项目负责人:吴平

财务负责人:李中良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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