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办发〔202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22〕64号)《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22〕8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堤坝”,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的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强化风险意识。据县气象局预测,今年我县汛期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暴雨天气过程多,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风险较高,极端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气温升高,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有限空间内各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聚集程度增大,因自然通风不良极易造成中毒窒息或燃烧爆炸事故。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上进入临战状态、措施上达到临战要求,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主动仗,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是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加强协调,统筹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其他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责,加大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结合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当前极端天气增多、自然灾害频发、风险叠加等特点,认真梳理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分类施策、靶向治理,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术。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市安办发出《每日事故快报》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县安办每月发出的《当月安全生产形势及下月风险分析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提前采取管控措施,严防风险漏管失控造成人员伤亡。
三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要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深化自查自纠,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加强对容易受到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水库水电站、在建工地驻地、自建房、生产厂房等隐患排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防静电、防洪、冷却、紧急切断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有限空间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明确整改 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
四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县气象、应急、自规、水利、交运等部门要强化沟通联系,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雨情汛情灾情的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接收确认机制,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属地、部门、企业和作业人员,提前落实应对防范措施。要刚性执行“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有序组织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必要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课、停运等措施。企业在接到有关地区和部门发布的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撤离危险区域、低洼地段等作业人员,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按规定实行室外高温作业限时停工休息制度,务必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五是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以及追责问责案件教训,抓紧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相关事故的能力,增强自保、互保的能力。要在本属地、本行业(领域)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制度。按照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求,规范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持续做好事故处置等后续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