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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蓬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37个,从业人员652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1.7%和189.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1%,零售业占55.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5%,零售业占50.5%(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2.6%。负债合计5.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60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9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4.1%和132.6%(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3.4%。负债合计45.7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1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9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5.7%和98.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2.5%,餐饮业占87.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9.2%,餐饮业占80.8%(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9%。负债合计0.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48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7.8%和2305.0%(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15.4%。负债合计0.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8人(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5亿元,负债合计0.80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详见表4-14)。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8个,比2018年末增长50.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个,物业管理企业3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7%、146.7%和15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82人,比2018年末增长2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41人,比2018年末下降33.9%;物业管理企业55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6.1%和254.5%(详见表4-1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0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2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4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6.2%、525.0%和1300.0%。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亿元。(详见表4-1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14个,从业人员54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6.5%和550.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0%,商务服务业占81.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1%,商务服务业占80.9%(详见表4-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9%(详见表4-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80.4%。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7.2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3.2%和1770.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0.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8亿元(详见表4-2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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