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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课堂——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确定失业人员已重新就业

来源: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31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答:可以确定。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2020〕24号)第六条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定失业人员已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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